中共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1-10-21 10:4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22200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 县(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本次下达)

十三、 县(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另文下达)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办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县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以下单位简称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石林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2.派驻12个纪检监察组。

3.县委巡察机构下设巡察办、第一至第四巡察组。

变动情况:机构与上年比较内设机构增加1个(干部监督管理室);派驻12个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力量调配,以更精准的定位、更科学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石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在践行“两个维护”上更加有作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二是坚定不移“补短板”,在提升监督实效上更加有办法。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补齐监督第一短板,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到位。创新监督方式,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解决见档不见人、不见思想的问题,对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关键少数”做到近距离精准“画像”。开展“体验式”监督,身临其境,直接感受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症结和作风问题。开展“澄清反馈会”,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三是坚定不移“保三稳”,在巩固发展正风反腐压倒性胜利上更加有力度。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针对隐形变异,强化运用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等检查方式,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突出惩治重点,深化标本兼治,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是坚定不移“促改革”,在深化体制改革上更加有成果。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把“三个为主”落到实处,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督促指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服务和保障,擦亮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深化巡察机构改革,健全工作制度,充实人员力量,创新巡察方式,提升巡察权威。

五是坚定不移“强队伍”,在提升履职能力上更加有进步。严格落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要求,深入实施“四大行动”,坚持“五个过硬”标准,建设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按照“三项要求”,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2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768.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去年纳入预算人员52人,今年82人,人员增加30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647.79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120.75万元,其中新增留置工作专项经费127.75万元,合并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公用经费、市县统合巡察工作经费及常规巡察工作经费三个项目为巡察工作经费一个项目后减少2万元,减少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经费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4.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4.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768.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去年纳入预算人员52人,今年82人,人员增加30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647.79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120.75万元,其中新增留置工作专项经费127.75万元,合并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公用经费、市县统合巡察工作经费及常规巡察工作经费三个项目为巡察工作经费一个项目后减少2万元,减少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经费5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4.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647.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去年纳入预算人员52人,今年82人,人员增加30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647.79万元;项目支出17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留置工作专项经费127.75万元,二是合并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公用经费、市县统合巡察工作经费及常规巡察工作经费三个项目为巡察工作经费一个项目后减少2万元,三是减少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经费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390.9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巡察机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73.7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巡察特定业务工作。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7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6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年内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8.9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40.25万元,项目支出173.75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247.82万元(基本支出1247.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11.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56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25.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30109-职业年金缴费17.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年内退休职工记实职业年金;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98.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0.32万元(基本支出368.57万元,项目支出17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包括用于购置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446.12万元(基本支出274.37万元,项目支出171.7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与特定项目相关的各种支出;

30228-工会经费9.35万元(基本支出9.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0229-福利费9.02万元(基本支出9.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3.74万元(基本支出73.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基本支出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其他管理费支出。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6万元(基本支出23.8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统筹支出及特定业务支出。明细如下:

30305-生活补助21.08万元(基本支出19.0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支出主要反映根据石林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奖励实名检举控告有功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纪发〔2020〕2号)发放的举报奖励支出;

30307-医疗费补助4.74万元(基本支出4.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反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2021年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1年石林县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不直接下达各部门,全县统一控制使用,按程序审批。

(二)公务接待费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0次,共计接待2800人次。

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有重点项目1个,即留置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资金安排:127.75万元,绩效目标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留置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属性

001 新增项目

项目期

经常性项目

项目负责人

章莹

联系电话

67785889

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总署,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202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项目立项依据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部门发文


总投入

中央   财政

省级    财政

市本级财政

县(市)区级      财政

其他

中期资金来源(元)

630, 000.00




630, 000.00


年度资金来源(元)

647, 500.00




647, 500.00


总 体  目 标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保障留置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留置工作正常开展。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作完成率

100%

数量   指标

工作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留置工作规章制度要求。

100%

质量   指标

符合留置工作规章制度要求。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0年6月30日

100%

时效   指标

2020年12月31日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630000元

100%

成本   指标

1277500元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根据案情追缴违纪款,挽回经济损失。

100%

经济效益指标

根据案情追缴违纪款,挽回经济损失。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力维护民利,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廉洁勤政良好氛围。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全力维护民利,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廉洁勤政良好氛围。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00%

生态效益指标

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度。

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委、政府满意度。

95%

单位已有的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留置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预算绩效  说明

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202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264.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是因为人员增加30人,机构运行保障经费增加143.39万元;

2.合并调整、减少部分项目资金,同时增加留置工作运转专项经费,增加机关运行专项经费120.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资产总额173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9.36万元,固定资产180.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情况

2021年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基本支出164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647.7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派驻机构人员经费转入),去年纳入预算人员52人,今年82人,人员增加30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647.7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石林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项目支出17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

1.新增留置工作专项经费127.75万元;

2.合并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公用经费、市县统合巡察工作经费及常规巡察工作经费三个项目为巡察工作经费一个项目后减少2万元;

3.减少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经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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