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报送

深化以案促改 扩大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清廉昆明周刊素材补报)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10-21 10:52:5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1年2月15日,富民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副科长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富民县城市管理局随即召开职工大会对杨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建议给予杨某政务记过处分。”日前,富民县纪委监委及时对杨某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个人《拒绝酒(醉)驾承诺书》,由党员干部带头做出承诺,严格自我要求,模范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

2月10日开始,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共通报15期63起问题,涉及党员、公职人员63人。自2月22日起,昆明市纪委监委对全市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党员、公职人员进行通报曝光,目前已通报12期,涉及党员、公职人员41人。

“自常态化通报曝光以来,仍有党员、公职人员我行我素、明知故犯、以身试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思想教育,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提升警示教育效果。”日前,昆明市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精准性、强化监督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再要求再部署。

连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座谈了解、实地查看、回访调查等方式,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编发案情通报、组织对照反思、摄制回访教育视频等形式,抽查相关单位以案促改的落实成效,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这种现场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针对性强、感触很深,我们要以此为鉴,认清形势,遵纪守法,做脚踏实地的干事人。”在日前呈贡区召开的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大会上,聆听了区委书记作的“心怀敬畏拒绝酒驾醉驾 警钟长鸣筑牢纪法‘防火墙’”主题讲授后,接受教育的干部职工如此说道。呈贡区把处分送达环节融入法纪教育,让冷冰冰的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以案明纪、洗涤灵魂的一本“活教材”,实现了警示教育的“放大效应”。

“曝光只是工作方式,推动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才是最终目的。”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挖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个案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制度漏洞问题,推动补齐制度建设短板,以案促改,进一步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近期,官渡区建立健全区级通报曝光常态化长效机制,联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昆明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官渡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常态化开展人员信息筛查和比对工作;晋宁区制定了《关于开展酒驾、赌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盘龙区制定出台了《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意见》,深入查找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症结和监管漏洞,督促加强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嵩明县加大对政法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移交问题的处置力度,建立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互联互动、相互协作、快速联动的常态化机制,为后续县(市)区纪委监委作为通报曝光“终端”打牢基础。

“把标本兼治理念贯穿常态化通报曝光问题处置工作始终,把围绕通报曝光问题开展以案促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实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实效。”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扩大标本兼治综合效应,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拉紧纪法“红线”,筑起纪法“高墙”,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记者王姗 通讯员付润瑞报道 http://daily.clzg.cn/html/2021-03/26/content_173690.htm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