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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委第十四轮巡察进驻
发布时间:2021-09-30 14:35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四轮4个巡察组于2021年3月1日进驻,巡察进驻期为40天左右。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

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县民政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商务投促局党组、县水务局党组、县医保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林草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延伸巡察牛栏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巡察内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围绕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理论学习不深入、浅尝辄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保”“六稳”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敷衍应付的问题;查找落实主题教育、上级巡视、审计和巡察整改不力、不到位的问题;查找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不力,意识形态工作缺失的问题;查找落实“四个意识”喊口号,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搞小圈子、小山头,搞越权决策、我行我素的问题;查找妨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不践行“两个维护”方面的其它问题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围绕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查找政绩观扭曲,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搞单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搞数字造假、材料堆砌,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问题;查找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光喊口号、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的问题;查找为民服务不担当、不尽责、揽功诿过,懒政怠政、甩锅下级的问题,查找落实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不解决实际问题的问题;查找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贪占挪用、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型变异“四风”的问题;查找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围绕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查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党员管理不到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查找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搞“一言堂”、独断专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的问题;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对工作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考核机制不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不公开、不通报,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查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选人用人中“一把手”说了算,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近亲繁殖,拉关系、走后门的问题等。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重点了解落实省委巡视和上一轮巡察,及其它各类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行业特点和职能职责落实情况。


巡察信访受理范围及渠道: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三大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对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开设巡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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