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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华街道双玉社区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通报问责
发布时间:2021-09-30 14:2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盘龙区松华街道双玉社区执行《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规定不到位,在审核发放居民能源补助过程中,未认真审核发放名单,也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出现个别村组干部家属长期利用他人名义虚报冒领能源补助,以及居民死亡后不符合发放条件仍发放能源补助的情况。松华街道双玉社区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社区长期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规领取水源区能源补助的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2021520,松华街道双玉社区党总支受到通报问责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原党总支负责人刘兴良(已不再担任党内职务)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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