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县纪委对皎平渡镇皎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聂绍龙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聂绍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办乔迁宴并超范围请客,且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在明知本人及其父亲的退耕还林面积与实际不相符后未主动报告,直至核查后才退回多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2020年7月24日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聂绍龙同志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