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开展专项监督 为群众守好“养老钱”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9-27 10:05:30

编辑:嵩明—王瑞华

“目前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数据不共享,未实现适时比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存在重复领取的风险等问题......”近日,为深挖彻查社会保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嵩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监督推动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专项监督更全面、精准,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对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监督内容和重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等具体事项,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常态化”警示教育等方式,通过紧盯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部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根据《方案》,监督检查组将养老金监管工作纳入监督重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围绕身份核验、审批发放、监管执行等环节全流程梳理排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检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加强协调指导,与县社保局共同研究,督促其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及时分析该县养老保险领域存在的疑点数据核查清理工作及退休领待人员资格审核等重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对3名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并向相关部门移送欺诈冒领国家社会保险金问题线索1件。

与此同时,县人社局及时召开嵩明县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讲授专题廉政教育课,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征缴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县社保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社会保障管理制度。

“要从根源上遏制住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就得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养老保障事关民生,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县人社局强化问题整改,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艳梅 王瑞华)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