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五个定期”助推审查调查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9-10 15:40:07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切实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和专业能力,持续推动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工作规范化,以线索处置高质量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定期分析研判,线索处置更加及时。县纪委县监委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各审查调查部门对所承办的问题线索阶段性工作作简要陈述,分管领导逐件进行分析研判,分出轻重缓急,提出下步计划。实行由室务会、分管领导召集会、书记(主任)专题会组成的“三级”线索研判机制,做实做细线索处置工作,坚持精准受理分办、精确研判处置、精细办理流程,将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落实到问题线索办理全过程,不断提升线索处置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及时性。截至目前,累计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书记(主任)专题会议三十余次,对百余条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定期跟踪督办,线索处置更加高效。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分流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每周一核对、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总结,处置问题线索更加高效。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采取定期督办、提醒督办、书面督办、约谈督办的方式,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进一步压紧压实承办部门责任,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等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共开展提醒督办12次、书面督办6次、会议督办4次、约谈督办8人次,对线索久办未结的移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处理2人次。
定期协作共商,案件办理更加畅通。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推行“区块化”审查调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统一指挥、全面覆盖”的联动协作机制,以“1+N+1”即1个纪检监察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镇(街道)、园区纪(工)委组成一个区块的方式,通过统筹运用三方力量,实现1+1+1>3的效果。多渠道收集挖掘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优先处置、优先查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办案,加紧开展线索核查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线索双向移送和快移快处、督办指导等机制,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累计收到公检法机关移送党员干部违法情况通报54人次,转办违法问题线索34人。
定期复审评查,案件质量更加提升。县纪委县监委以案件评查为抓手,着力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达到实战检验、借鉴提高的预期效果,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铁案工程”。制定《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从审查调查、监督检查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不少于20人的人才库,根据评查案件数量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八个方面,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评查案件进行打分,评分结果纳入审查调查工作绩效考核,评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和评查报告,向承办部门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承办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党纪政务案件、问责案件全面开展质量评查。
定期培训指导,能力素质更加强化。制定《关于2021年新一轮全员培训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全员考训、按需滴灌”的方式,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实务操作和考核测试,注重加强基层信访、日常监督、工作流程、案件质量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短板,提升熟练运用党纪国法推动工作精细化、精准化的水平。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以及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坚决杜绝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学习8次、各类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10余次,开展全员培训专项考核测评6次,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5次。
1—7月,县纪委县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81件,同比增长57.39%,立案92件,同比增长41.54%,结案103件,同比增长58.4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同比增长47.69%,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大幅提升。(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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