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洪忠
(2021年2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区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202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刚才,区委书记孙杰同志的讲话,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主题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纪委监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先后召开8次常委会、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形成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新发展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理念引领新实践。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主动融入抗疫大局,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紧盯打好“三大攻坚战”、滇池保护治理、“六稳”“六保”、COP15大会筹备等重大工作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履行政治责任、维护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8件15人。
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从自身做起,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4个方面13个问题不折不扣逐一整改到位,对中央第十巡视组、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问题线索优先调查处理,快查快办快结。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区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对2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各党(工)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二)聚焦“监督首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依托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下发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通过线上审核+线下复核,实时了解掌握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协助区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加大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特别是“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开展区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7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5批4683人(次),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27人。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0人(次),占比66.93%;第二种形态40人(次),占比15.75%;第三种形态13人,占比5.12%;第四种形态31人,占比12.20%,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深化运用“1+2+3+X”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方式,围绕党中央、省市委安排部署,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强化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市容环境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区(村)“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2020年开展监督检查400余次,发现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失职、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483个,下发督办通知、问题转办单48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44人(次),问责42人,处分21人。
(三)聚焦“三不”一体,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查处力度。2020年受理信访举报623件,处置问题线索246件,立案65件,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7人;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2件23人,留置11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成功劝返1名外逃人员。
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不能腐的约束。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协助区委制定《关于深化区级领导班子和区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深入查找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4份,督促相关部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全面整改,做实源头治理。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村居一体推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四进四促”活动,与警示教育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有机融合。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严格落实“八个坚决肃清”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区3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全区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编排廉政滇剧《钱南园》,建成桃源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青裕社区家风文化长廊、状元楼社区廉政文化长廊,形成“一点一剧两长廊、守节润廉清风扬”的廉政示范点体系,以点带面,增强廉政教育效果。
(四)聚焦“人民至上”,深化拓展专项治理
铁纪护航脱贫攻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4个涉农街道、8个职能部门开展“蹲点式”监督。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8件,批评教育123人(次)、问责27人、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批93人,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行为,以及扫黑除恶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问题。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立案8件,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查处集体“三资”、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4个,问责6人,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五)聚焦“正风肃纪”,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假日、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红包礼金、私车公养、餐饮浪费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28个,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7人(次),处分1人。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改革、重要工作中推拖滑绕、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7件8人。
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对被错告、误告或不实举报的23名干部进行了公开澄清,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调动和保护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聚焦“政治体检”,持续彰显利剑作用
巡察实现全覆盖。围绕“三个聚焦”,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对23个区属单位和87个社区(村)开展巡察,实现十一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建立边巡边移边处理工作机制,创新村(居)巡察报告模式,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3轮巡察发现问题777个,立行立改问题21个,移交问题线索48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意见340条,向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12条。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对村(居)巡察实行“双反馈双整改”,压实街道督促整改主体责任和社区(村)整改直接责任。制定《中共盘龙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盘龙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方案》,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行划片包干制,建立监督闭环,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96项,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七)聚焦“自身建设”,严格自我约束管理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赋予7个派驻纪检组监察权,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转区纪委区监委统一管理,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制定《关于加强盘龙区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街道纪工委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街道纪工委找准自身定位,回归主责主业。制定出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协审联审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联动机制》《机关工作例会制度》《派驻机构考核工作办法》等业务规范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
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政治本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庭院剧《闻一多》,参观云南起义纪念馆,到茨坝街道小红军烈士墓缅怀英烈等方式,进一步锤炼党性。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持续深化巩固纪律作风整治的工作方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日考月报季评”工作办法》,将纪律作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处分1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采取专题讲座、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组织专题培训班13个,培训900余人(次)。把好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关,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调招录、调整交流、提拔使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26人。坚持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建工作的“组织力”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力”。
二、 认识和体会
一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正确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和发展。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
(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前进的根本保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牢记这个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必须学思践悟、真信真用、融会贯通,既要准确领会其中的思想内涵要求,更要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定人民利益至上工作导向。民心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必须始终坚持保障执行的使命,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定位,也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更高的使命、更深的内涵。我们必须把牢监督政治属性,必须以党的工作中心为中心、以党的工作大局为大局,找准监督职能定位,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以高质量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四)必须始终坚持把规范化法治化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要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各个环节。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做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执行法律的表率,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党组织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还有差距,基层“微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反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
三、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紧扣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市区委全会为我们做好今年和“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尽职尽责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作用。健全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融入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筑牢信仰基石,汲取前进力量。
始终突出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省监委《政治监督工作指引》,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聚焦落实“十四五”规划、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COP15大会筹备等重大部署安排,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实不力的问题。加强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审理处置违纪违法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放在首位,把政治监督落实到每起案件中的具体人和事上。坚持肃建并举,彻底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监督,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压紧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联动。从严从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做好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好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突出“专项工作报告”的定位,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增强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制定日常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常态化监督重点、阶段性监督任务,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和“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深化监督联动协作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做深日常监督。构建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汇总集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察反馈、专项检查等各类信息,提升日常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深做实关键少数监督工作。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工)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制度,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充分释放政治巡察震慑效应。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围绕政法系统、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开展政治巡察。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整改公开等制度,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推动“短平快”解决问题。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抓细节、抓具体,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加大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私车公养、转入“地下”吃喝等问题的查处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精准有效落实尽职免责办法,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无中生有、造谣生事、诬陷中伤等问题,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巩固发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脱贫不脱监督,不放松监管、不降低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运用联动监督、交叉监督、协作办案等方式,持续推进社区(村)“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推进村级公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加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微”立体受理体系,为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大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深化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压倒性胜利
保持高压持续惩贪治腐。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提升震慑力。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完善审查调查联动机制,高标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从严落实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范,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全力打造“铁案工程”。
深化以案促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建立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完善的工作闭环,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工作机制,实现“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对个性问题研究分析症结,对普遍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保障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持续推动“清廉盘龙”建设。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开展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实施“清源工程”,推进对社会中介组织、各领域招投标行为等专项整治,规范政商关系。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好“三宣三讲三建”活动,深入开展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做好典型案件案例的警示运用,用好案件资源“活教材”,以案说纪说法,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六)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把锻造政治品格摆在首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做表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纪检监察工作。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力度,深化纪法实训,采取案例复盘、跟班培训、协作办案等形式开展实战练兵。有计划地安排新进机关的干部、年轻干部到信访接待、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中实践锻炼,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在实干中识别人、选拔人,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锤炼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整治“八个一”活动和“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规定,确保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履行职责,让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压实班子成员、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对照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十严禁”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深化“全员全程全时”监督。强化正向激励,健全关爱机制,从思想、事业、待遇、健康等方面关心关爱干部。
同志们,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担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