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10:1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

杨正晓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高质量打赢全面小康收官战、高标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一、 2019年的昆明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2019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将初心和使命落实在无私无畏、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行动上,以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以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惩治效果,以改革开拓创新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持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以反腐败斗争释放的政治“红利”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昆明“成色”和昆明“辨识度”不断增强,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

(一)真学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宝库和行动指南。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召开常委会14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文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举办集中学习读书班,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党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

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突出政治考量,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50件63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对“三大定位”“五个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严肃查处整治尾矿不力污染金沙江支流问题,追责党员干部30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7个,制定整改措施43条;扎实抓好省委对昆明市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56个,追责110人,公开通报损害生态环境问题3起。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等32个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问题94个,问责处理18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15起,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突出首要职责,监督质效全面增强

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把“两个责任”贯通起来,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研究审议相关议题31项,组织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书记向市委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牵头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检查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依托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线上+线下检查考核,组建12个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7个党组织、12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强化精准监督。在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上积极探索,深化单元制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1+4+2+x”立体监督模式,组成75个监督单元组,检查318家单位,发现问题392个。强化派驻监督,加强联动协作,32个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564件次,立案审查171件,处分177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9.2%、85.9%和103%,“探头”作用有效发挥。在全省率先把“蹲点式”监督运用到日常监督工作中,建立8个评价指标,以182名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全方位采集监督对象廉政信息,主动下沉单位55个,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134人(次),发现问题75个,准确研判所联系地区(部门)政治生态环境,形成“体检报告”,对基层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嵩明县梳理出36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明确52项办理流程,官渡区“一社区一品牌”治理“微权力”,西山区建立“一表通”监督平台,被省纪委推广。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适用每一种形态。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597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3084人次,占总人次的67.1%;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888人次,占19.3%;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40人次,占5.2%,其中市管干部2人;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385人次,占8.4%,其中市管干部15人。在市公安局、西山区海口街道召开干部大会,给政策、给出路,敦促主动投案、限期说清问题。全市77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22人主动说明情况,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三)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21件,同比上升23.1%,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1344人,同比上升28.7%;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7226次,留置233人,移送检察机关16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27亿元,严肃查处了蔡德生、张亚明、蒋波、肖为民、王林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专项行动,建立工作专班,成功抓获潜逃22年的中国银行官渡支行原行长张德友等5名外逃人员,全市追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稳步推进市级留置点建设,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组建专业留置看护队伍,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选取13个典型案例撰写汇编《以案为警·殷鉴常在》警示图书,拍摄《公安局长的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市9098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化以案促改,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找出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体制机制漏洞,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35份,督促主责部门开展整顿、加强监管,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昆明党风廉政网、“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纪律教育基地作用,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力度,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4310条,教育培训506批21865人次,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反腐败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五华区定期到偏远社区、村组开展典型案例巡展,打造“移动的警示教育阵地”。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通报、约谈和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2次,通报工作情况11期,约谈相关县区纪委负责人18人次。持续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综合分析和排查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292个,直查直办重点问题239件,问责处理153人,党纪政务处分145人,提醒、诫勉谈话74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3批143起273人。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6个方面8个问题整改,加强对职能部门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1个。寻甸县开展“廉洁脱贫问效巩固年”行动,禄劝县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进行“回访式”监督,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主题教育期间,牵头并会同20个市级单位,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5个方面27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梳理查找突出问题138个,制定整改措施76项,公布工作成果3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66起,处理2209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批29起。聚焦民生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教育等方面违规违纪问题426个,党纪政务处分305人,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紧盯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五华公安分局原局长涂力军、官渡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等一批有影响、有震慑效果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12家重点行业领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问责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119人,有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石林县建立严惩涉黑涉恶腐败“七项机制”,查处了以西北社区原主任潘云华为首的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五)强化重点纠治,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拓展

持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386次,检查单位7097个,发现问题线索1533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9个、问责163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和其他特殊定制品等行为,问责7人,收缴违纪资金人民币52万余元、港币60万元。

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紧盯重大改革、重要工作中推拖滑绕、敷衍塞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898个,党纪政务处分213人,采用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552人。深化政风行风“春城热线”工作,新增《热线深一度》栏目,组织45家单位上线,从786件市民反映问题中发掘线索,持续追踪问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9%。

着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开展倒查;通过公开听证、会议澄清、书面通报等方式,对12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安宁市在全省举办首例信访答复听证会,既保护群众信访权益,又为被举报人现场澄清正名。

(六)深化政治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有效发挥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贯通起来,研发“昆明巡察问题反映直通车”系统,积极探索开展“板块式”“联动式”“菜单式”市县统合巡察,2019年市县两级共对26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3812个,移交问题线索371件。针对巡察市属国有企业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约谈企业党组织书记,形成工作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推动问题整改。

(七)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队伍深度融合,进一步释放“1+1>2”的成效,出台深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管企业、市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赋予派驻纪检组监察权,设立派驻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和阳宗海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县(市)区监委向13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配备监察人员404名,在8个县(市)区试行村级监察联络员聘任制度,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建立“轮流领学”“片区领学”制度和“全员轮训”机制,组织19个班、3000余人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和本级专题培训,开展市县两级全员培训专项考核测评,确保培训实效。开展审查调查及问责案件复盘辨析,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技战术水平”。及时总结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的生动实践,提炼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主要媒体刊发稿件295篇,昆明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不断提升。

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结合主题教育在全市纪检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党纪处分4人、问责8人,通报典型案例2批5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 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稳中有进良好态势,但受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突出表现为:少数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守土失责、监管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还普遍存在对工作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清醒面对,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决扛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持续推动昆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必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始终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要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执行政策不跑偏、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和方方面面,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昆明落地落实。

(二)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既要准确把握“稳”的内涵与“进”的要求,还要辩证统一地把握“稳”与“进”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稳扎稳打,以“稳”促“进”。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彻底修复昆明政治生态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增强“三个一以贯之”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放大“三不”叠加效应,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累积尺寸之功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什么时候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什么时候就大有作为;什么时候游离了中心,偏离了大局,什么时候就难有作为。当前,昆明正处于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点,立足职能职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作作风懒散、当官不作为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提振精气神,锻造优良党风政风,汇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为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四)必须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初,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都一以贯之坚持斗争、敢于斗争。我们要始终秉承斗争的“政治基因”,带头强化直面问题、冲锋陷阵的精气神,把斗争精神体现到坚守政治定力、敢于碰硬、攻坚克难上,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铸就纪检监察忠魂。要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在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统筹谋划、扎实推进2020年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打赢全面小康收官战、高标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初心使命为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初心使命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具备条件的提级直查直办。针对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上下互动、横纵结合的联合整治。

(二)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要工作任务,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虚化、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等重点工作落实,拉清单、建台账,把政治监督内容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分类推进市管企业、市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和完善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级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修订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合理配置权力,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主动延伸触角,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保障筹备工作的督查检查和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大会成功召开。

全面激活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功能。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加强上下联动,深化统合巡察,推动市县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协同,把监督落实到基层。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突出抓好整改落实,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强化派驻监督职能定位,突出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把对人、对事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考核办法,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打造“不走的巡察组”。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着眼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涉及县乡村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完善“一年两例会”“月通报”、约谈纪委书记等制度,压实监督责任。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件办理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果促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

聚焦痛点难点焦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人防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实现市县两级与全国全省检举举报处理信息闭环。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交办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六个一批”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反面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收送、占用、经营问题以及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等,强化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联动媒体监督等检查方式的运用,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和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自身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督促其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市委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办法,既坚决整治担当精神不足、履职不尽责等突出问题,又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无意有意的界限,全面辩证地看待失误,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让别有用心者受到惩戒,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

(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昆明政治生态

坚持精准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持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政商不清等行为。坚持专案专班、一案一策,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专项行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筑牢不能腐的堤坝。深刻认识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重要性,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地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提出和落实解决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秦光荣案件中汲取教训,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强化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行业的监督,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与司法、市场监督管理、国资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行为准则,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全市实施“清廉昆明”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指导各县(市)区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举办“清风沐春城·廉韵润人心”廉洁文化展,广泛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关怀,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带头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加大干部在系统内外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选人用人,注重引进法律、财会、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推行干部家访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沟通交流,创建积极健康、团结奋进的机关文化,促使干部职工安心安身安业,营造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

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职业养成和作风养成,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勤奋敬业,培养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探索纪检监察干部“1+1+N”监督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下级纪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厉问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努力营造昆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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