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4:12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推动新时代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开启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新征程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滇中新区党工委委员,杨林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委书记陈伟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大战大考中坚定稳妥、扎实推进

极不平凡的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作为基本遵循,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着力肃清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汲取杨相来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教训,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和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引领全县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着力政治建设,聚焦政治监督精准有力

真学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纪委常委会一以贯之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思考体悟,开展4次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26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有关会议和重要文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坚定正确、行动坚决有力、措施精准有效。

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深刻理解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因时因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把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4件5人。对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问题,问责处理3人。

精准监督护航疫情防控。坚守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以有力有效监督助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深入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聚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事项,先后成立36个检查组288人(次)滚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8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提醒、诫勉谈话22人。

(二)坚持系统施治,高质量监督更加突出

协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60余项。把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有机结合,依托互联网+“两个责任”系统,实行“线上+线下”检查考核的方式,协助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纠错诫勉谈话,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个党组织和83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追责问责。规范审查严把县委选人用人关,结合“嵩明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党风廉政意见回复99人,其中5人因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暂缓使用;组织7批181人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对7批140人开展任前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积极探索开展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通过建立“三清单”“两备案”“三色卡”,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扎实抓好专项监督检查。在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上深化“单元制”监督机制,紧紧围绕上级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营商环境、煤炭资源领域、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厕所革命”、农村饮水安全、反对餐饮浪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提升监督能力、优化监督方式,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8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立案7人,问责1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督办通知书6份,追缴清退资金94万余元,建章立制11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着力政治巡察和巡视整改。健全巡察干部队伍,以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对80家单位、园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401个,立行立改问题84个,清退各种违规资金910万余元,移交问题线索60件83人,立案9件9人,圆满完成十二届县委所有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的政治任务。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14份,对整改不彻底的134个问题“再整改”;下发巡察建议书19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三公经费”、工会经费、农村集体“三资”、农村集体耕地的监管力度。全力配合县委做好迎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嵩明县的常规巡视,聚焦“关键少数”,督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清退2015年以来违规领取的奖金、津补贴3600余万元,并协助县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有效用好用足“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全面从严要求,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用好用足每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31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5.61%、9.55%,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成效更加显现。对7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三)一体推进“三不”,治理腐败效能不断突显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持续清除“常量”、定点清除“变量”,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88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89件,立案114件,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99人,其中实职科级干部立案11人,立案件数在全市排名位于前列;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942次,其中,依法留置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人,挽回经济损失2882万余元。严肃查处了李增福、赵品等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件。出台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制定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全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助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落实“八个坚决肃清”要求,常态化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加大对行贿者的打击力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协助职能部门制定《嵩明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通过总结案件、以案促改,着力发现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巡察建议书、督办通知书、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形成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制度理性对抗权力任性,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整改问题34个,完善制度11个,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动党风廉政示范品牌创建常态化,唱响“嵩清泽明”廉洁文化示范品牌,对5家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品牌进行考核验收。在全县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与县妇联联合开展“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主题活动。与云南省杨林监狱等部门联合制作的专题片《弘扬兰茂道德文化 匡正党员干部家风》在“清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嵩清泽明”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着力发挥文化治本功能。组织235名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编印《失守的底线——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发放至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和村组干部,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四)深化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持续加强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复盘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多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开展扶贫领域“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由镇(街道)纪(工)委对扶贫资金及项目集中的村(居)级重大事务直接监督,着力提高监督成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7件,批评教育201人(次),问责14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通报曝光12批33个问题82人。

重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受理并办结问题线索217条;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司法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推动有关部门主动做好以案促改,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方面突出问题,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71件,处理94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修订完善《嵩明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会计委托代理实施办法》和《嵩明县农村集体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健全村(居)务监督体系,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持续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扎实有效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职责定位,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4次,发现问题152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7人,通报3期,问责处理1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对全县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开展3次明察暗访,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起5人,查处在重大改革、重要工作中推拖滑绕、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6个,处分10人。

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问责,对近三年来问责案件办理质量大起底、大检查,及时纠正、解决问责泛化虚化随意化问题,严肃精准规范问责、树立实干担当导向。进一步落实澄清保护机制,通过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1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六)从严自我监督,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全面加强

大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赋予派驻纪检组监察权。修改完善派驻机构10余项工作制度,持续实行推磨式、蹲点式、体验式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监督,详细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形成监督常态化。11个派驻机构立案25件,问责18人,党纪处分24人,派驻监督效果不断提升。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2020年纪律作风“大整顿”工作,通过思想动员改作风、学习教育扬清风、检视问题查歪风、整改落实转作风、建章立制树新风,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醒、诫勉谈话32人,内部通报批评1人1个集体;受理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5件,党纪立案1人,提醒、诫勉谈话5人。

大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坚持以高素质队伍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开展典型案例复盘辨析,提升技战术水平。县纪委县监委先后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昆明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昆明市第一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先进单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调整纪检监察干部38人,其中提拔重用16人,平职交流13人,跨领域交流4人,免职或改非5人,切实优化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出台《嵩明县关于深化“三转”要求聚焦全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提高工作效率和履职能力。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特点规律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受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和杨相来严重违纪违法案破坏,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需久久为功,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监督检查上,知行合一有差距,有的政治监督边界不清,混同于一般业务检查或日常党务检查,有的监督内容发散,对党心民意把握不准确,切入点不精准,焦点和重点不突出;在执纪执法上,量的规模和质的提升有差距,有的办案力度弱,工作粗,成案率低,折损了纪检监察改革效能;在工作安排上,统筹推进有差距,系统内外,上下级之间,机关、派驻和巡察之间不均衡;在干部素质上,政治觉悟和工作作风有差距,个别人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存在的问题,要高度警惕,对症下药,认真解决。

(一)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的根本遵循

总结过去一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前进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强大思想武器,只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道路行稳致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坚定地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正风肃纪反腐事关民心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整治“蝇贪”,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保障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实,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必须把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经验

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定位,也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更高的使命、更深的内涵。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的历史性时刻,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到2035年嵩明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与昆明主城的融合度明显提升,实现城乡一体化,与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并指出了“十四五”时期奋力开启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新征程的主要目标。我们必须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全局,省委、市委和县委中心工作中谋划部署推进,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嵩明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四)必须把规范化法治化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权,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必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自身权力运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带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彰显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必须把系统观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基本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系统观念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五项原则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落实落细;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明确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适应党和国家工作要求,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扎实抓好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奋力开启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为我们做好今年和“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正确认识嵩明在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尽职尽责地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一)紧紧围绕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健全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理解和认识。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带着感情自觉学、带着责任经常学、带着思考反复学,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坚决把这一光辉思想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边实践、边学习,边学习、边实践,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分析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

把准定位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去衡量,采取任何措施首先考虑政治效果,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起,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聚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齐心协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中央巡视云南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促使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不松劲、不停歇,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向县委定期上报《廉情报告》,推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规范化、常态化。从严从实加强对县、镇党委换届工作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过细过硬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紧紧围绕更加突出发挥治理效能,做实做细监督首责

推进监督网络立体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贯通的方法路径,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融、措施互助、成果互享,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划任务,全面配齐派驻机构人员,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把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县监委对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完善对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突出“专项工作报告”的定位,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坚持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探索监督“关键少数”制度化。将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关键环节,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县纪委县监委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实行工作责任制,构建清单制亮责、备案制明责、预警制督责、常态制守责的“四制四责”监督机制,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积极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重大事项、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作出说明。

力抓日常监督长效化。把监督挺在前面,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随机性、经常化,盯好关键人、盯到关键处、盯住关键事、盯在关键时,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用系统固化工作流程、用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用网络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智慧监督”、精准监督。紧盯发现问题不放,通过从严查处、督促整改、跟踪回访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让监督“长牙”“带电”。

推动巡察整改闭环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推进巡视巡察深度融合、上下贯通。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压实党(工)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盯重点、奔一线,和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零距离听取意见建议,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推动运用短平快方式解决问题。

(三)紧紧围绕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毫不松懈纠治“四风”

深入纠治“四风”问题。通过抓具体、抓细节、抓重点、抓难点,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审查对象的“四风”问题优先查处和通报,推动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继续紧盯不同地区、领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新动向新表现,找准“靶子”、查清“病灶”,既聚焦树倒根存、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持续纠治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转入“地下”的吃喝歪风等问题,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交办、通报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问题及早提醒、及时制止,对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反面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推动健全完善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监督检查考核等成果,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营造苦干实干的氛围。

大力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用监督加压,严肃查处胡干蛮干、违纪违法的干部,又用信任加力,精准有效把容错纠错机制落到实处。制定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办法,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工作。以纪律手段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形成推动发展的动力合力。

(四)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果的切入点,综合运用督办督查、通报曝光、约谈问责等工作手段,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各级各部门做深做实后续工作,确保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传递好“交接棒”。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统筹用好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全面查清农村乱占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村(社区)提级监督工作,灵活运用联组工作、交叉监督、协作办案等方式,发挥好基层党组织,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作用,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针对扶贫领域案件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清单、推进村一级公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专项整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进传统控告检举方式和信息化条件下检举控告机制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微”立体受理体系,依托带案下访、进村接访、入户走访、重点约访等形式,为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涉黑涉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对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所得开展集中清退。加大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对性质恶劣、纠而又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紧紧围绕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着力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确保领导干部特别是司法执法人员严格按制度行使权力。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有效保持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挤压外逃空间,坚决斩断腐败分子外逃后路。

筑牢办案安全“生命线”。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建立案件查办联动协作机制,整合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工作资源和人员力量,实现“多兵种联合作战”。坚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从严落实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范,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遵循,严格落实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问责程序,对问责依据是否规范、问责执行是否到位等关键环节,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及时纠偏改错,确保问责精准、规范。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公正文明办案,突出“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留置安全,完善安全风险整体防控机制,加强留置看护队伍教育管理。

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机制,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的完整闭环,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用。对个性化问题,注重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对全县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深化以案为鉴、用好用足案件资源“活教材”。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强化现场警示教育,让身边人受到触动、警醒。把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创新表达方式,拓展传播载体,延伸工作手臂,借势、借力、借智,构建“大宣教”格局,奏响嵩明正风肃纪反腐最强音。

持续推进“清廉嵩明”建设。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知纪明纪守纪教育活动”。注重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形成监督的制度合力,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干部的特权行为、腐败行为无处遁形。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严格申报、审核、备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对填报内容每年按比例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未及时纠正或弄虚作假试图规避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县镇村三级联动,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一批廉洁文化传播阵地,推出一批廉洁文化精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

(六)紧紧围绕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淬炼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政治素质高,锻造最忠诚的铁军。提高政治判断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建设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提高政治领悟力,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纪检监察工作。提高政治执行力,时时、处处、事事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做表率。

突出专业化能力强,锻造最精湛的铁军。大兴调研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工作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开展专题调研,并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报送调研成果。精准实施专业化培训,按需设置培训内容,整合“党校+高校”“省内+省外”资源,大课堂、小课堂协同联动,丰富拓展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强化“实战练兵”“以干代练”,推进案例复盘辨析常态化制度化,有针对性地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有计划地把年轻干部安排到信访接待、专案查办等一线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政治标准,在实干中识别人、选拔人,大力提拔重用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前部署谋划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镇纪委、派出监察室领导班子,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突出纪律作风硬,锻造最严格的铁军。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持续加强源头管控,以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清单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建章立制、再造流程,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推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全面排查和堵塞各环节的漏洞,强化对纪检监察权的监督制约。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正向激励,健全完善干部关爱机制,紧扣干部所需所盼,从思想、事业、待遇、健康等方面打好关心关爱“组合拳”。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细化我县具体实施办法,调动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干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郭志宏、冯学忠、武长青等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品格和本色,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谱写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奋力开启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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