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委对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梁全武涉嫌违纪一案立案审查。
经查,梁全武为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单位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单位加油卡保管工作。2020年6月至8月期间,梁全武利用保管晋宁区人社局公务加油卡的便利,2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妻子胡某名下的私家车加油96.92升,支出费用共计人民币635.02元。
梁全武作为中共党员,法纪意识淡漠,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经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全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梁全武简历:
梁全武,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学文化,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参军入伍, 2006年6月至今在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