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不移践行纪检监察初心使命
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张 健
(2021年6月22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寻甸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五年来,我们始终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强化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重要文件等学习情况贯穿于日常监督、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将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任务进行细化,形成监督清单,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清单”所明确的任务内容、要求、完成时限等,定期深入相关单位“照单”开展监督检查。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将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情况。以严实的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的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党的初心使命,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常委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统筹谋划和研究部署,推动县委常委班子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协调各县委常委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研究制定全县各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及责任清单,协助县委制定县委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书,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和工作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照单履责”。坚持每年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县委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进行奖惩兑现,将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效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十三五”期间,寻甸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中,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优秀”等次。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持续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脱贫攻坚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定期对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业务工作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就扶贫领域问题数量、办理质量等方面开展交叉检查,县纪委县监委对乡镇(街道)开展交叉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健全完善“一年两例会”“红白榜”“月通报”和约谈纪(工)委书记等制度,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强化线索分析研判,对线索可查性较强、影响较大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直接分流到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集中处置,确保严查快处。开展“廉洁脱贫”行动,围绕脱贫攻坚中心任务,立足监督职责,先后开展“廉洁脱贫问效年”“廉洁脱贫问效提升年”“廉洁脱贫成果巩固年”系列活动,为全县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五年来,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49个,批评教育356人、问责处理94人、党纪政务处分1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5起252人。
脱贫攻坚期间,体现监督工作成效的《开展廉洁脱贫问效提升巩固行动》《寻甸县“八个一‘+’”督查问效工作机制保障脱贫攻坚》等文章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云南日报》等媒体、报刊采用。寻甸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专题片《提升作风 助力脱贫》在云南卫视播出。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云岭对话”栏目刊载县纪委时任书记对寻甸县关于“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的访谈内容,引起强烈反响。
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印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纪律的紧急通知》《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迅速安排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对疫情防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形成监督检查清单,适时派单出击,各专项督查组“按图施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31个,下发督办通知1期、督查通报9期、督查建议书5期,批评教育32人、问责2人。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守专责监督职能定位,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做实日常监督。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监督,把各级各次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每月“派单”监督、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内容,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持续抓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各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会议,督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完善会议记录,检查222次,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200余个。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会议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300余个。强化日常廉政教育,对提拔交流使用的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任重要岗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面对面廉政提醒。严把党风廉政审查关,综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客观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使用”。五年来,审查1300余人次,回复审查意见150余份,提出暂缓意见116人次、否定意见48人次。
抓好专项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共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小金库”问题整治、环保督察整改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制止餐饮浪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30余项专项监督检查。共计发现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60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问责处理106人,约谈468人。以有力的监督推动落实“两个维护”。
(三)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单元制”“派单式”、明查暗访等方式,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聚焦“隐形变异”问题,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体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新动向新情况,不断完善监督举措,着力发现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安排部署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敷衍应付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件38人,查处违反“四风”问题60件104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件33人。
坚决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盯扶贫、教育、医疗、低保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纠治医疗器械、药品采购、养老社保、农村低保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惠农强农政策落实等领域、环节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漠视群众利益,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私吞、贪占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五年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57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问责98人,批评教育371人。
(四)五年来,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完成受理、办理、处置、大数据应用及平台基层版五个子平台部署及运用,打造了更加畅通、便捷、安全的检举举报渠道。以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抓手,紧扣六大纪律,做精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五年来,接待群众来访700批908人次,受理办理信访举报件1634件(次)。大力推行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就地为群众排忧解难120余次,化解信访积案26件(次),开展实名检举控告答复反馈156件(次),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办理群众诉求23846件(次),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完成全县16000余名监督对象信息采集,进一步织密监督网,不断释放高压反腐强烈信号。结合“三个区分开来”,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及时为21名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问题,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研究出台《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创设《问题线索管理跟踪统计表》《问题线索统计汇总表》,实现对整个问题线索受理、分流及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每月通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亮晒成绩单,让各承办部门横纵向对比办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处置问题线索的积极性及质效,推动形成问题线索办理比、超、赶、学的良好氛围。机制建立以来,问题线索处置件数提高48.1%,处置率提高30.71%,立案率提高80.3%。
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寻甸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移送内容、时限、步骤和监督检查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委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制度,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推动研究制定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县法院职务犯罪研判会商机制,细化完善涉案财物移送、管理办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强化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有效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工作。县纪委县监委收到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247件,立案187人,党纪政务处理 154人;办理职务违法案件中,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1人;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并移送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问题线索9件。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协调县档案局(馆)业务楼部分闲置房间,投入180余万元改造建设办案工作区,规范设置留置室3间和谈话室2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研究制定《寻甸县纪委监委办案谈话室管理办法》《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严格履行办案区使用审批手续和执行安全预案方案,确保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规范有序。建立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承办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及时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实落深落细。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问题线索1255件,办结1059件,立案487件573人,党纪政务处分501人,移送司法31人,挽回经济损失1478.90万元。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0人次,使用谈话室380人次,使用除留置外11项监察调查措施3739人次,组织专案组成员及看护人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130余人次,未发生过审查调查安全事故。
强化教育整改。组织1千余人(次)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反腐倡廉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万余人(次)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全县1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织网者终自缚 入网者必自毁》《交通局长的不归路》《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公开通报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0余件,不断强化警示震慑。加强阵地建设,先后投入50余万元,选取最新典型案例,对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在县河滨公园及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建设“廉洁文化广场”,在金所街道竹沟社区建成1个“基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不断强化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建立案件剖析机制,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及时帮助案发单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其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者责成办理通知,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问题整改。五年来,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24份,责成办理通知书45份,督促整改问题100余个,完善制度30个,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五)五年来,我们始终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开展15轮巡察,对7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含机构改革前的3家),对23个责任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1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2所医院和2所学校开展专项巡察,对11个单位开展煤炭领域专项巡察。完成175个村(社区)巡察工作,其中,“巡乡带村”43个,“直接巡村”132个。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积极参加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纪委县监委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县委巡察办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前14轮共发现问题2782个(第15轮正在汇总中),已整改2510个(第十四轮发现问题的18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率为96.5%;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5000余条,修改完善制度967项,挽回资金3883.65万元。撰写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工作报告76份;共移交问题线索258件,办结236件,办结率91.47%,党纪立案5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以有力的整改推动各项责任落实。
(六)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高位统筹组建巡察机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寻甸实际,及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出台《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30个制度,成立五个巡察组,核定编制15名,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各1名。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以有力的保障推进巡察工作。
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组织谋划,从县检察院划转编制14个、转隶9人,于2018年2月12日成立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转隶干部与纪检干部交叉使用、深度融合,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应监察权限。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向全县1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均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全面深化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寻甸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加强寻甸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47名,共监督55家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为单独派驻,其余7个为综合派驻。向寻甸城投集团派出监察专员1名。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职能不断深化。
不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对照上级部门设置和原有职能,制定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三定”方案,明确职能职责。设立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14个内设机构,确定编制47名。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七)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大局的高度来部署,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建立完善学习常态化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周例会等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章党纪党规、监察法及党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典型案例通报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共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余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6次,例会学习120余次,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100余批次。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建立“轮点实战”培训机制,定期从乡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机构挑选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进行实战实训,在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培养锤炼干部。形成“短期速训”学习机制,采取轮流讲授、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知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脱产学习等形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并适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机关和相应重点大学学习深造。五年来,共组织120余人次参加轮点实战和短期速训,先后选派65名干部到省、市纪委监委、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山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学习,邀请省、市纪委监委业务部门领导对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对村(社)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专题业务培训786人次。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物,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每周重点工作报告、办案区管理、“派单式”监督机制、问题线索办理全程监督及审核机制、学习培训机制等30余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干部履职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五年来,共向组织推荐提拔32人、交流调动92人,组织考核选调13人,招录公务员20名,招录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15名,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共对违反会风会纪的12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对践行“四种形态”不力的4名乡镇纪委书记提醒谈话,对履职不到位的17名乡镇纪委书记提醒约谈,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问责4人,其中,逆向调整岗位1人。
五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先后被市委、县委表彰为“昆明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优秀扶贫先进集体”,被市纪委表彰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1名干部获评为优秀扶贫干部,5名干部被省委及省市纪委监委表彰,1名干部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表彰,1名干部被中巡办表彰。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责任认识不清、理解不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禁而不绝。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行业、领域及职能部门、岗位还存在廉洁风险,贪占挪用、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尚存短板,政治监督不够具体,同级监督不够有力,巡察政治监督效应不够凸显,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不够深入。审查调查质效不够高,以案促改、以案示警等“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够深细,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村(社)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不够过硬等等。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二、 “十四五”工作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 “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职能定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县工作目标开展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强化同级监督,把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重点和关键环节,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标本兼治理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截留私吞、贪占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整治及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廉政建设,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挖掘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因素,在红色基地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与红色文化有机结合,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和“辨识度”的优秀作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选取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督促案发单位整改,以有力的举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三)深化整治“四风”顽瘴痼疾,以廉政新风尚引领发展新征程
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运用巡察监督、“派单式”监督、“单元制”监督、交叉检查、“蹲点”监督等多种方式,重点监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肃整治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深度融合,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同向发力,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着力查纠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党中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全面开展村(社)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政治监督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等政治标准,深入开展巡察。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 “回头看”,提高全覆盖质量。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建立整改促进机制,探索巡察成果运用,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对7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以“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的方式对175个村(社)党组织开展巡察,对12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完成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不断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贯通的方法路径,促进各类监督联动贯通、形成合力。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制度,细化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强化人大监督,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患于未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真容错敢纠错,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永葆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夯实组织建设,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做好党总支及各支部的换届工作,充实党建工作人员,不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特色创新,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开展富有纪检监察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探索党员管理教育机制,强化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员的凝聚力、影响力。做好示范引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模范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当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抓好能力素质提升。深化运用交流轮岗、轮点实战、短期速训等有效途径,深入学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信息宣传等业务知识,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从严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和完善约谈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作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问题监督,对不担当、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