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28名社区干部被查处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1-08-27 11:38:42
编辑:富民—沈鸿雁
“感谢纪委监委,我对这个处理结果很满意。”说这话的是富民县永二社区居委会的居民。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
“实名举报永二社区28名村干部集体收受红包、礼品和接受开发商宴请问题……”
2020年1月,市县统合巡察组收到实名举报富民县永定街道永二社区干部集体违纪问题线索并移交县纪委监委。
“村干部不为百姓做实事,而是利用职务便利,‘抱团’违规收受地产商给的‘好处’。”县纪委监委迅速出击深挖问题线索,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宣战”“亮剑”。
经查,2013年至2019年间,永二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张某、原主任耿某与部分居委会成员及村组干部共28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富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吃请及收受红包礼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94万元。
“作为基层村(社区)干部,竟置三令五申于不顾,明目张胆集体顶风违纪。谁侵害群众利益就严肃查处谁,绝不姑息!”纪委监委负责人指出。
调查期间,涉案的28名社区干部均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在如实讲清问题的基础上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思,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并主动上交全部违法款。
依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永二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张某、原主任耿某、原社区监委主任伍某、第三村民小组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第一村民小组长杨某、第四村民小组长朱某党内警告处分,社区监委会委员杜某、第二村民小组长徐某、第六村民小组长杜某通报批评处理。对张某等28人违反廉洁纪律主动上交的人民币4.94元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
“村(社区)干部集体违纪被‘一锅端’,是富民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查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以案促改的有力举措。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做实事”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让老百姓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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