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中,我认识到自己思想上重视不够,责任心缺失,导致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面对组织的处理,安宁市司法局原法制科科长李伦超深刻反思。
经查,李伦超作为安宁市人民政府某行政复议案件委托代理人,在应诉过程中对交办事项不办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造成证据材料收集不全面而败诉,对安宁市政府行政行为被撤销负直接责任。
2021年3月3日,李伦超被安宁市纪委监委给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书面诫勉和在安宁市司法局内组织调整的问责。
【执纪者说】
作为党员干部,李伦超同志本应认真工作、履职尽责,却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政府行政行为被撤销。这暴露出其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将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态度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把做好每件事情的着力点放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上,脚踏实地、履职尽责,努力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