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巩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加强对各驻在单位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着重从建立清单、强化研判、落实整改等方面精准发力构建预防腐败体系。
嵩明县各派驻机构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探索开展对账式、融入式、蹲点式、贴身式监督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纠偏引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廉政风险点查得准、治得了、防得住。
嵩明县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自查为抓手,督促被监督单位对照“五个清单”即人员清单、权力清单、工作清单、岗位清单、问题清单,从确定防控部门、梳理职权事项、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及规划风险等级等方面入手,通过自身查找、互相帮评、安全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全面排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管理环节等方面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提交嵩明县廉责办,由嵩明县廉责办组织各派驻结构、嵩明县纪委监委各部门、巡察机构共同对风险点分析研判,通过“四个监督”的协同贯通,务实精准查找廉政风险。
在综合研判基础上,嵩明县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险损失度,将风险点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在廉政风险排查过程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岗位和审批、人事、财务,采取共性研判、个性梳理等方式,指导、监督和帮助有关单位开展“廉政体检”,全面查找人、财、物等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紧扣驻在单位的行业领域特点,重点关注单位政治纪律执行、主体责任落实、班子队伍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各级各部门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嵩明县纪委监委督促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防控管理制度,确保风险排查不落空,排查结果全运用。
截至目前,嵩明县60余家单位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286个,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1624条,绘制《廉政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62张。
“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就是要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纪检监察系统各岗位权力运行的各环节,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规范履职用权,自觉遵纪守法。”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风险教育提醒、逐项跟踪防控措施落实、逐事开展制度落实检查,建立健全以岗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