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领导包案督办+定期接访回访” 为群众排忧解难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8-19 09:32: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感谢纪委,2018年以来的土地租金,村小组干部上星期已经足额发放给我们了。”李大爷激动地说。今年,牛栏江镇小新街第三村民小组村民多次到嵩明县纪委监委反映地租未兑付问题,信访室将该信访件列为督办件,及时分流转办到牛栏江镇纪委进行处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督促、指导小组制定兑付方案,最终及时将问题妥善解决。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针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着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进一步拓宽直查快办疑难信访举报来源,县纪委县监委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12388举报网站、“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作用,公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设置“一键举报”子栏目,架设有效连接群众反映问题的桥梁。
同时,按照《嵩明县纪委监委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要求,将每月10日下午定为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日,受理的信访件要求在30日内办结,每季度对领导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班子成员、各室(部)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深入到信访举报量较大、信访反映较集中的地区听取群众意见,并于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信访室接访10次,专题召开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会议3次,因案施策、带案下访20余次,各室(部)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接访6件。
据悉,该县制定印发了《嵩明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明确包案督办工作原则、包案范围、责任划分、包案督办时限、督办方式、承办工作职责,原则上要求包案督办领导及责任室(部)在2个月内办结,针对个别信访突出问题疑难复杂、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如期办结的,可延期1个月。
《办法》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包案督办化解2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注重领导带头、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努力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上半年,信访室从今年受理并正在办理的信访举报中分两批筛选出10件提请领导包案督办,现已全部办结。
对于署实名的信访举报或5人以上署实名集体访,要重点采取当面回访、个别回访、集体回访的方式进行,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并听取其意见。上半年,共对46件信访件进行了回访。(王瑞华 周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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