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盘龙区纪委区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邹兴贵,中共党员,盘龙区阿子营街道牧羊村委会大麦冲村村民,2021年5月12日19:2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