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织密监督网 解决群众身边“大问题”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8-17 16:55:38

编辑:嵩明—王瑞华

日前,嵩明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着眼牵头整治、直查直办整治、督促整治三种方法路径,对13个整治项目进行明确分工,依照摸底排查、监督检查、整改落实3个步骤进行,找准病根,对症下药,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防范机制和问责机制,斩断侵害群众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漏洞”,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为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县监委及时通过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调研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断督促主责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通过“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多途径收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并实行集中管理、直查直办、高效处置、对账销号,对反映问题突出的,实行重点督办,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定期对受理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复盘。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防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养老金整治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深化运用“单元制”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和统筹联动监督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优势。

同时,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和新一轮巡察工作重点,一一对应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明确整治工作要求,协调职能部门充分参与专项整治。既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又强化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蹲点式监督调研,发现问题23个,正在积极督促整改,共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20件,处置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人,问责1人,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4批7个问题17人。

据悉,今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既抓督促落实,也抓制度建设,针对集体“三资”管理薄弱环节和农村集体招投标项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嵩明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创新制定《嵩明县农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将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装入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规范强调“四议两公开”程序,着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实施项目招投标乱象,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张杨 王瑞华)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