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讲政治 忠诚履职促发展
为奋力谱写山水园林卫星城 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富民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
富民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6月23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认识体会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富民“十三五”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的五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不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
坚决扛起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建立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联系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强化过程管理和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作出重大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主体责任摆在重要位置,加大约谈、考核工作力度,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清单式”细化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任务、重点任务、具体任务,建立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现无纸化日常监督,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双抄双送”等制度,压实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和教育监管责任,不断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协同县委政法委等县委工作部门开展联合问责,6个单位(党组织)和 84名领导干部被问责,以严格精准、实事求是的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单元制”“蹲点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严查“七个有之”“五个交织”等问题,强化对贯彻党章、党内法规和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政治巡察、问责追责全流程、各环节,聚焦“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聚焦“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扫黑除恶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高质量的监督保障富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中,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及秦光荣流毒影响,把肃清余毒、流毒影响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监督检查和县委巡察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和全覆盖,抓好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问责条例、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新建纪律教育基地、开通“清风富民”两微平台、开设“廉政云课堂”、创新“三色”课堂教育、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探索家属助廉、开展廉政文化“七进”等,不断丰富、拓展廉洁文化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形式、载体和渠道。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严把干部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创新推行领导干部任前“一谈一考一回复一承诺”,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加强清廉单元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挖掘宣传富民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广泛培育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土壤。
(二)持之以恒正风反腐,震慑感召效应不断凸显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紧盯年节假期和重点问题,强化明察暗访,从严执纪查处,加大通报曝光,狠刹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小金库”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专项纪律检查297次,扎实开展“六个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起,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40人。坚持边整治边规范,推动制定出台联系服务群众、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为推进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377件(次),推动深化“六个一批”措施与探索创新“四评”机制相结合,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34件。处置问题线索1121件(次),立案查处285件287人,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21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推动分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紧盯三年为期目标,强化整改落实、聚力深挖根治、着眼长效常治,打处了昆明市扫黑除恶“第一伞”,受理96件问题线索实现办结清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4件14人,其中:立案查处7件7人,问责处理6件6人,组织处理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目标任务,突出“一联四抓三精准”积极发挥协同作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注重纪法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办理昆明市追逃第一案,抓获外逃12年的嫌疑人,3名涉案人员向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面与从严相统一,将“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93.6%,第三种形态占2.4%,第四种形态占4%。发出“三书一函”77份,推动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认识到位、整改及时的7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在全县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对153名受问责、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着力发现和推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环境保护、涉农补贴、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突出扶贫民生、“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7件(次),党纪政务(纪)处分22人、追责问责6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9批115人。清理“村霸”和涉恶问题村干部31人,持续净化农村基层队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腐败有人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通过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创新推行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五单”工作法,规范和加强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等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常态监督;探索建立村委会监察联络员制度,聘任监察联络员,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监督监察质效不断增强
围绕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目标,按时按质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富民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和“1+1﹥2”的治理效应。积极探索“转隶”“融合”“建制”“创新”为重点的改革试点模式,与公、检、法、卫健等部门建立“留置”办案协作机制,扎实推进留置、谈话场所建设。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设置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2019年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实现全覆盖。向全县7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工作力量更加聚焦,工作合力更加凸显。
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2018年以来,向市纪委市监委请示报告“执纪执法”工作36次、提名考察16人(次)。建立健全监督权监察权行使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实施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出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审批“路线图”》《“12+X”项措施审批“路线图”》,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等流程环节程序,形成纪检监察与案件监管、案件审理等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工作风险防控。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加强办案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加强纪检监察内外网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信、访、网、电” 四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基层版部署运用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持续深化“三转”,创新建立监督“模块化”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全覆盖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探索建立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共同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用权、制度有效执行等方面,使权力监督更加严、实、细、密。
(五)纵深推进政治巡察,利剑纽带作用不断彰显
坚决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到巡察工作中,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成立巡察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设立3个固定巡察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会议23次研究巡察工作,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富民的巡视工作,协助县委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有序办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深化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巡视与巡察联动、有形与有效统一、数量与质量并重,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启动巡察14轮,组建48个巡察组,对55家县直机关行政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开展全面巡察,对6个党组织进行“回头看”,采取直接巡察、延伸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对7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创新“常规巡察+专项整治+专项巡察”模式,切实发挥巡察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情节轻微的396个问题发出建议书进行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共发现面上问题1988个,移交重点人重点事问题线索100件147人,推动党纪政务立案51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
(六)从严从实强化监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打造“赋明纪”党建品牌,切实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遵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指挥、接受党的考验上升为政治自觉、政治修养和政治品格。
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306人(次)。持续开展“一月一讲”“一月一考”,建立双周集中学习、部门轮流领学、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学习等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学习讨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线上线下测试,形成跟进创新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推动理论学习向深度广度拓展。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准确把握纪法“两把尺子”,依规依纪依法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坚持纪律从严、作风从严、管理从严,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五观不正”“十三小”和“灯下黑”问题。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给予诫勉问责处理1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谈话1人。
二、 认识和体会
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增量、存量、常量和变量问题尚未有效根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还不够到位,高压之下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现象,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不正之风和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还未根除。同时,在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内在规律,主动谋划、前瞻谋划上还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与高质量要求还有差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集成性、协同性还有不足,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制约还有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五年来,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实践要求和科学方法,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中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一)高质量要立足高站位,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把握讲政治的出发点是人民、落脚点是“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大势中来思考和谋划,深入推进清廉富民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聚焦“国之大者”,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使正风肃纪反腐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契合相适应,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高质量要突出高水平,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改革创新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新作用,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守正创新、推陈出新,为高质量发展赋能。紧盯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聚焦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创新突破、创优争先,不断破除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打造更多具有富民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富民素材、富民经验。
(三)高质量要彰显高效能,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强化系统观念,用好系统方法,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既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从严氛围、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又同步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把惩治的震慑力与制度的约束力、政策的感召力、文化的影响力叠加起来,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高质量要契合高期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做好群众工作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斗争,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守人民立场,永葆人民情怀,践行群众路线,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事,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纪执法的温度、惩恶扬善的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五)高质量要树立高标准,始终坚持纪法贯通。规范化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纪委监委履行执纪执法职责的重要保障。要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过程精准和结果高质量上狠下功夫,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融合增效和最大化。
(六)高质量要严格高要求,始终坚持自身过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紧扣“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目标定位,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的监督执纪执法,为实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持续突出政治监督,更加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三力”。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对“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五个交织”,重点查处会上高调表态、私下妄议中央,口口声声坚定“四个自信”、背后崇洋媚外,高谈阔论国家和人民利益、背地里一遇到名利就牢骚满腹,领导面前卑躬屈膝、下属和群众面前趾高气昂等政治上的“两面人”,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余毒和秦光荣流毒影响。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责任”。提高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贡献度”,层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探索建立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事项实施清单,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科学开展“廉政画像”、政治生态分析及运用等工作。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乡村振兴战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及富民融城发展、“七大工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项目推进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县委问诊、人大问询、媒体问效”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五条”举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坚决从严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二)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更大力度一体推进“三不”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层层加码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巩固拓展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治理成果,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整合财政、税务、公安、审计、媒体的力量,开展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改革后续管理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党风政风监督问题线索交办、转办和督办制度,坚持严查快处。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四风”问题的监督。运用好党内通报、媒体公开曝光手段,适时对查实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保持高压惩治腐败。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坚决清除腐败污染“因子”和污染“底泥”。聚焦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重点对象,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持续深化“六个一批”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四评机制”,切实推动减存量、遏增量、控常量、防变量,强化政治生态源头治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治未病”,认真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对接受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注意采取同志式、帮助式的方式,做好执纪审查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教育引导违纪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行动上帮助;对处分影响期结束后的党员、干部,表现优秀的,该肯定的肯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注意宽严相济,既严守法纪边界和底线,又把握好动机情节程度和时间,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严肃查处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标本兼治提升效能。将标本兼治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以“三色课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统筹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开展“好家风在富民”行动,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推进“三个以案”制度化常态化,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完善制度,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关键领域、重要部位政治生态修复和净化,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持续深化“三项改革”,更高水平健全监督体系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建立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调研监督机制;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健全完善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室组联动”机制,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深入推进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优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审批“路线图”》《“12+X”项措施审批“路线图”》,进一步把控举报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等环节的风险隐患,严格依规依纪执纪审查,提高审查和审理工作质量。健全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做实做细监督专责。加强日常监督,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深化纪律监督,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表现,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监察监督,认真研究权力运行风险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促进权力部门建立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检察和审判力量依法依规对监察监督的支持和配合。突出“关键少数”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收集更新“关键少数”信息,切实发挥干部廉政档案在开展监督中的基础作用。严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以“家属助廉”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有效模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家教家风情况的监督,做好监督文章。做实做细监督“前半篇文章”,创新建立信访监督预警机制,用好“三书一函”,精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实行典型案例“四跟进”,深入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做深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
推进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深化“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和“1+4+2+X”单元制立体监督工作成果运用,做实做细监督“模块化”,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深化交叉式、推磨式、体验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运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同向发力,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相互协调。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强担当维护群众利益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重点督办督查,压实党委(党组)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深化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盘活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基层事务,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探索建立小微型工程监督管理制度。抓实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健全完善“五单”工作法,联合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等相关单位,开展村级权力规范化运行专题培训、专项检查,解决不会、不愿、不敢监督问题,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坚决惩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民增收“九化富民”行动成效等,强化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治理,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坚决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扎实开展“三个遍访”活动,坚持“从群众关注的痛点、从企业发展的堵点、从效能转变的卡点”入手,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农村、企业、机关开展遍访工作,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纪委在身边、监委在行动。
(五)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更好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
稳步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认真落实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市县统合巡察,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开展“田间巡”“巡驻结合”“巡审联动”等特色巡察“回头看”。加强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专项检查、人员抽调、日常监督、信息互通等方面的沟通协同。加大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其政治素养、履职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检验党组织和“一把手”是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 探索推动巡视巡察整改监督“闭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部门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共同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完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整改成效评估制度,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探索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优先查办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和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移交的信访举报,对巡视巡察移交的腐败问题线索分门别类、排出重点、从快查处。
(六)全面从严塑形铸魂,更严要求锻造政治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根本。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遵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指挥、接受党的考验上升为政治自觉、政治修养和政治品格。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赋明纪”党建品牌建设,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始终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
突出能力建设重点。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和全员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加强培养管理,注重培养和吸收法律、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实践锻炼,加大纪法实训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重点工作中锻炼成长。
突出监督管理关键。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严的纪律、更严的约束、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把队伍建强,让干部清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选聘一批特约监察员,邀请党内外人士及社会各界走进纪委监委,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形成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政治自觉、纪律自觉,管好“治权之权”。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为全县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为奋力谱写“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