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保护营商环境,石林县纪委监委这样做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1-08-13 09:39:42
编辑:石林—赵芬
“自然资源局、交运局、工信局、安监局等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可以联动开展相关工作,尽量减少企业因接受检查等造成的停运情况。” 近日,在石林县石材企业调研现场办公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映华强调,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紧盯企业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办事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清障提效”。
今年以来, 石林县纪委监委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载体,紧盯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懒政怠政等作风问题,选派作风监督员开展“点对点”监督,深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看干部作风,问企业评价和群众感受,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石林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映华在西街口镇石材企业走访调研
按照《关于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石林县纪委监委采取“1 2 1”方式,即1个纪检监察室 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共组成6个监督单元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与节假日监督检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等结合,由各单元组围绕涉企收费、放管服、项目审批等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尽责、不担当、不落实等“庸懒散”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积极认领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保护干事创业激情、引导政商亲清交往、联动处置信访举报等职责清单,更好地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为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受“围猎”,杜绝不法分子以行贿等非法手段输送利益。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企涉商的关键岗位和重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提醒谈话,督促提醒其依法行政、廉洁用权、秉公执法、倾情服务。发现纪检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精准从严问责追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进取、自身过硬的纪检铁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开展了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民企等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理念、清廉制度、清廉文化等融入企业发展。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点对点”联系,及时收集了解政策落实和政商交往情况;另一方面延伸监督触角,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指导企业加强自身清廉建设,围绕“人、财、物”关键风险点制定清廉内控制度,助力实现企业“照单办事、按图监督”。
“以前,我们企业有困难要‘跑断腿’,现在你们一心一意帮助我们解决实际困难,我感觉到了足够的真诚和尊重,对企业的未来充满信心!”西街口镇石材企业负责人为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竖起了大拇指。
“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精准发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8月6日一早,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主要负责人又在“铁纪督察”工作群发出通知,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再加压。(李抒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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