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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6 17:4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小街镇五条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加平套取私分农村危房改造款等问题。

张加平在担任小街镇五条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征迁补偿款56.068175万元,私分征迁补偿款41.356万元,其个人分得7.716万元;套取烤烟补助款和烤烟受灾保险款等资金35.74916万元,私分11.2264万元,其个人获得价值5200元的手机一部;帮助他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款5.1万元;侵占农户缴纳的建房规划费4万元;侵占村小组集体资金5100元。张加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嵩明县原泰安驾校校长李继伟滥发津补贴、节假日期间公款走访慰问相关单位问题。

2012年6月至2020年6月,李继伟任嵩明县泰安驾校校长,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泰安驾校每月均向驾校职工发放加班费,共计5.61万元;2013年1月至2018年2月,违规向驾校职工发放中秋节、春节节日慰问费等,共计21.61万元;2012年6月至2018年12月,默许其父李能长期公车私用,使用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泰安驾校报销。李继伟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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