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牛栏江镇荒田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发学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经查,杨发学法纪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担任牛栏江镇荒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参与套取财政资金4万元;在协助政府从事扶贫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7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经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发学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嵩明县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罗荣庄第三村民小组原组长李宝发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经查,李宝发法纪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担任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罗荣庄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在协助政府进行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3.4745万元,涉嫌贪污罪;在村小组建盖公益事业园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人民币11.535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宝发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