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安宁市纪委监委对县街街道石江社区富安居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组长洪金强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洪金强违反组织纪律,在2016年换届选举前,走访居民并赠送财物;违反群众纪律,超范围筹资、摊派费用,不按规定公开村集体工程开展和工程款项支付情况,侵犯村民知情权;违反工作纪律,在居民申请建房的初审及后期监督检查方面和监督管理党员方面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不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致使集体资金存在被挪用、侵占的巨大风险;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擅自决定分配集体股息给个别居民,损害居民集体利益。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宁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洪金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