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联动问责 破解“不愿问”“不会问”难题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1-08-04 17:14:43

编辑:富民—沈鸿雁

“联合调查组在对金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事件有关问题调查核实中,发现城关派出所未认真落实矛盾联合调处机制,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县委政法委对城关派出所进行了问责……”

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把落实问责条例的责任压实到党的工作机关和部门,推动问责全覆盖和常态化。

“此前我们片面认为,既然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专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那么问责就应当交由纪委来办理……”在工作对接中,某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说道。

“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不少领导干部错误认为问责是纪检机关的事,党的工作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主动问责追责还不够,尚未形成合力。从我县2020年问责统计数据来看,由党委(党组)作出问责决定的占17.6%,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决定的占82.4%。” 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表示。

针对问责主体作用发挥不平衡的问题,破解一些党的工作机关“不愿问”“不会问”难题,富民县纪委监委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协同县委政法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部分责任单位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党的工作机关开展好本系统本部门问责工作。

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厘清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直接开展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担当牢记心头,汇聚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谁来问?向谁问?问什么?怎么问?”某部门负责人对于问责有了全新认识,“通过这次联动问责,解决了我们长期以来的困惑,也明白了问责不是纪委一家的事,问责也不是一定要给纪律处分。”

今年以来,在对三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进行责任倒查中,县纪委监委下发《问责建议书》1份、《责成问责通知书》1份,督促县委政法委、大营街道党工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问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主导问责的启动、调查等各个环节。党的工作机关直接作出通报批评决定1个,通报问责决定1个,进行诫勉谈话2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

“我们将通过积极探索,不断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问责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将进一步做实事前提醒、业务指导、跟踪督促,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走出惯性思维,以明责推动履责、以问责推动落实,精准科学监督执纪,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 (郑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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