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执行款发放到位 搭建为民办事“连心桥”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3:5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上半年,嵩明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一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信访件,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及时与县法院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经县纪委县监委批准,专门成立了核查组开展初步核实。经多方努力,执行款在法定时间内被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几经周折,该信访件得以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按相关要求答复反馈信访人。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以实际行动搭建了纪检监察部门、政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践行“为民办实事”是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宗旨。该纪检监察组从工作职责出发,结合当前工作重点以及县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经常性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流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及时向法院党组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督促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针对县法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干警相继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案例的实际,采取邀请老师现场授课、组织旁观庭审等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其中,组织开展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3次。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法院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开展了2轮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出台文件14个。采取分级负责廉政谈话机制,层层挂包压实责任,对驻在单位开展蹲点式谈话,半年来,纪检监察组与县法院各支部书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3批37人次。

每月坚持对驻在单位开展一次驻点办公,对“三重一大”进行常态化监督,进一步规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今年以来,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三重一大”事项会议7次,按程序监督人员招聘、活动支出、微信公众号招标等重大决策事项3件(次),规范议事程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整改完善。

同时,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座谈了解,查看台账等方式跟进监督,强化警示教育,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10件10人。参与县纪委县监委对重点岗位及其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7人、批评教育1人。针对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

下一步,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信访件排查办理为突破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促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董春俊  陈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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