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怎样监督?石林县纪委监委这样做!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8:13

编辑:石林—赵芬

近日,石林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7批9人次。据了解,这9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八小时之外”。“八小时之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对于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的党员干部来说,失去了党内的监督,自我约束就放松了,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吃了不该吃的饭,做了不该做的事。

如何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净化“社交圈”、约束“生活圈”、纯洁“娱乐圈”,石林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从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入手,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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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在关键时间节点发送廉洁短信,敲警钟、常提醒。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在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八小时之外”纪律教育、提示、提醒,做到善意提醒、真诚帮助,引导干部自觉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认真落实第一种形态,针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筑牢纪律防线。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情况的了解,帮助党员干部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与驻在部门制作“清风常伴 家庭助廉”倡议书,定期到本单位党员干部家中开展廉政家访,与党员干部及家属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帮助党员干部稳住“后院”,把严管和厚爱的要求延伸到干部家属身上,促使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引导干部职工和家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要求驻在单位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活动一事一报。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时,必须提前跟纪检监察组报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及法律法规,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八小时之外”什么事不能做、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话不能说,将“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落到细微处落到实处,不断用制度来约束引导全体干部自觉端正“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大可乡纪委在早防范、早提醒、早纠正上下功夫,从日常生活中小事入手,教育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坚决做到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一个样,对有苗头性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全乡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系列法律法规进行深度解读和学习。并通过发送廉政提醒信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等举措,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红线意识。

“经乡党委主要领导和乡纪委多次对我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我深刻意识到自己在‘八小时之外’放松了对自己的管理,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和单位形象。” 大可乡职工金某表示。之前,金某因为经常在“八小时之外”打牌欠下债务,被乡党委主要领导和乡纪委多次约谈、批评教育,并要求他妥善处理好自己的私事,不影响工作,签下了保证书。

“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和身份,注意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用廉洁准则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移风易俗,时刻做到自警自省,慎微慎独,自觉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之外’和‘八小时之内’一个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抒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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