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查阅台账资料、与相关领导干部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次深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超市、农贸市场,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未履职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结合做实做细监督,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嵩明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嵩明县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制定任务清单,压实食品安全责任,细化具体措施,层层细化责任,健全责任体系,推动责任制落实到镇街道园区。
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全县3镇2街道3园区均设立食安委,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食安委主任,配齐配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工作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今年以来,全县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未发生疫情传播的情况,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在实地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严格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监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守护,农产品抽检监测监管。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还将食品安全工作与疫情防控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并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避免人员集聚,全面压实责任。
在下步工作中,嵩明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继续深入检查,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按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