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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用活监察联络员助力基层监督无盲区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1-07-08 14:50:42

编辑:安宁—李盼

“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就安心了,找你们办事儿准没错。”张大爷高兴地说道。

不久前,家住太平街道册峨村的张大爷大清早便向本村监察联络员赵兰芬反映土地补偿款还没有到账的问题。随即,赵兰芬便深入小组展开核查。经查,原来是张大爷先前已领走补偿款,但由于年事已高记错了,当赵兰芬带着大爷领取的凭证耐心向张大爷解释后,大爷连声表示感谢。

及时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对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问题认真核查落实,是安宁市村级监察联络员履职的真实写照,“有事找监察联络员”已成为当地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像赵兰芬这样的村级监察联络员,在安宁市共有101名,已成为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生力军。

近年来,为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着力在用好基层监督力量上下功夫,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监察联络员制度,选优配齐监察联络员便是举措之一。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管理体制,解决监察联络员职责不清晰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立足基层监察监督职能定位,印发《关于健全安宁市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聘用人员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联系内容、权利义务及调整程序,把监督“探头”直插基层一线,充分发挥监督“末梢”“前哨”作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同时,着重探索监察联络员对“小微权力”的监督机制,拟定《关于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监察联络员对“小微权力”监督作用的实施方案》,对照“小微权力”清单、权力负面清单,强化监察联络员对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惠农政策落实、便民服务提供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环节的监督,实现村(社区)级组织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村(社区)干部权力事项明晰,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辖区内监察联络员开展常态化培训,已成为提升监察联络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有力举措之一。近期,太平新城街道纪工委召集新聘监察联络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深入细致剖析,全面提高监察联络员业务能力,帮助其更好依法依规履职。

“刚被聘为监察联络员时,只知道这一岗位身份特殊,但具体该做些什么、怎么做,心里没底。通过这次培训,我慢慢找到了角色定位、开始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权限。”太平新城街道始甸村委会监察联络员小张表示。

此外,定期对监察联络员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提升防腐拒变能力,也是该市提升监察联络员履职尽责能力的举措之一。由案件审理室等相关部门梳理近期典型案例,提供给街道纪工委作为一手教育素材,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监察联络员,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下一步,我们将在监察联络员培训方式和考核机制上做功课,以此助力监察联络员‘探头’作用落细落实,真正把监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范文佳 武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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