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信访+”推动信访办理质效双升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7-08 14:50:09

编辑:嵩明—王瑞华

“小同志,感谢你的耐心解释,我终于清楚我的问题应该去哪个部门反映了……”日前,杨大妈到嵩明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反映情况,接访人员小杨耐心细致地给其解释相关政策后,杨大妈十分满意。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的缩影。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紧围绕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构建“信访+”模式机制,不断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信访+宣传”拓宽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信访举报方式,构建多形式、多渠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注重从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寻找、挖掘问题线索,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信访+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信访受理、转办、处置、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精准分流转办,对处置方式、处理时间、承办部门、办理时限和承办人详细登记,切实做到全程留痕、责任明确,切实提高办信质量。灵活运用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定期检查督办等形式加强对转办、交办信访件的跟踪督办力度。定期通报信访办理情况,始终把按程序、按时限办结信访件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提高办信效率。

“信访+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信访件受理、办理情况,定期召开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分析和解决信访案件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案情复杂的信访件,要求信访件承办部门抓紧抓实核查,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认真落实信访办理结果的答复反馈工作,针对实名举报件,要求核查组按期将调查结果答复反馈信访人,若信访人有新的反映情况,调查组须再次深入核查,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

“信访+监督”强化分析成效。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做好信访举报统计月报、分类台账季报以及信访分析报告,每季度对重点领域、地区的信访举报开展情况分析,认真研判信访举报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把握信访举报的走势和特点,多角度、多方位归纳总结突出的问题,做好信访监督“后半篇”文章。

“2021年1—5月,我们共接待群众来访68人次,收到信访举报305件,已办结204件,办结率66.9%。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民生民意,疏导群众情绪,不断提升信访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双升。”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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