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增强监督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6-22 17:07:19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1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创新监督理念思路,突出全面监督、常态监督和重点监督,坚持系统施治,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着力精准监督,把好“方向盘”。印发县纪委县监委“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日常监督、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跟踪落实等监督工作流程。为做到对监督事项的政策清、情况明,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对岗位廉政风险及内设机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防控。对重点领域行业和关键岗位查找出的风险,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让监督有的放矢,直击要害。
注重凝心聚力,组建“联合体”。采取“1+1+2”的方式组成专项监督组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1+1+2”即I个派驻纪检组+1个镇(街道、园区)纪(工)委+2个职能单位专业人员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原则上每4个单位为一组。组长由各派驻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成员由派驻机构、镇(街道)、园区、职能单位专业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对单元内各镇(街道)和各单位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目前,建立单元组8个,抽调65名人员组成人才库。
强化担当作为,耕好“责任田”。把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有机结合,依托互联网+“两个责任”系统,实行“线上+线下”检查考核的方式,协助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纠错诫勉谈话。积极探索开展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县纪委县监委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三清单”“两备案”“三色卡”,构建清单制亮责、备案制明责、预警制督责、常态制守责的“四制四责”监督机制,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坚持为民务实,守好“主阵地”。嵩明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到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紧盯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从“具体”中入手,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1至5月,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3起40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问责7人,不断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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