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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紧盯“关键少数” 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6-21 14: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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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执行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到位,昆明市安宁市纪委监委对该市某单位班子进行提醒谈话。“这次谈话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我们一定认真反思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方式方法。”该单位负责人被约谈后当场表示。

像这样通过谈话传导压力,面对面指出问题并帮助改正错误的做法,是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一把手”监督的常规举措之一。

近年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责职能,紧盯“关键少数”,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做实日常监督、强化警示教育等有效措施,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只有扎紧扎牢‘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才能真正管好管住‘一把手’。”昆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昆明市在做好党中央、省委关于“一把手”监督机制落实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昆明市党政“一把手”监督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书记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在嵩明县、滇池旅游度假区试点同级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等监督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在日常监督中,市纪委市监委重点从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情况等5个方面,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把选人用人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安排部署专项纪律检查、带头述责述廉、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的重要内容,写入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在检查考核中予以扣分,纳入检查考核成果运用,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的重要内容,真正体现检查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市纪委市监委统筹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优势,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如,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市公安局“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督促落实定期廉政约谈、定期情况反馈、定期通报警示、主动接受派驻监督、风险预警提示单等制度机制。又如,市委第十五轮巡察中明确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巡察报告重要内容,单列一条,写入巡察报告向领导小组汇报,切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今年以来,昆明市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2个党组织、17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同时,注重对“一把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发挥“头雁效应”。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到案发单位通报剖析典型违纪案例等,进行“零距离”释纪说法,推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使“一把手”真正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市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办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为脚本,拍摄制作廉政警示教育片《政治“毒瘤”之殇》,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收看,以案为鉴,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对完善市、县两级单位“一把手”监督机制进行专题调研,重点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一把手”监督、推进制度机制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以及面临的困境、问题,还有完善“一把手”监督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进行深入了解。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意见》及省纪委省监委要求,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监督举措,制定落实方案,出台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明确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王姗通 付润瑞 谭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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