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案件审理 “挑刺找茬” 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1-06-09 18:24:09
编辑:东川—张正余
“这份卷宗书证调取不规范,复印件未做到‘三注明、两签字、一盖章’。”
“这个案件证据材料不够充分,对违纪事实的核实不具体,需要补证。”
“审查报告中还需要修改一下,存在三处常识性错误。”
“这次审理找出了我们的短板和不足,既有粗枝大叶,也有业务不精,同时提醒我们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严谨细致。”
这是近日东川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讨论中出现的一幕。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对东川区2019年和2020年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刻汲取经验和教训,严格对标上级纪委监委要求,直面问题和短板,坚决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工作要求,坚持将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探索查审双方互相支持配合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我们通过‘挑刺’‘找茬’的方式,主要目的是倒逼办案部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水平,保障办案质量。”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道。
下一步,东川区纪委监委将从规范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入手,通过提级审理,对乡镇纪委审查过程中存在的证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引用条款不精准等问题进行“一对一”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工作,跟踪监督处分决定作出和执行情况,避免审核意见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发生,使乡案县审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办案质量更加过硬,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全面提升。
“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窗口’,负责对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案件审核工作绝不仅仅是看看材料全不全、格式对不对,还需要审理人员能够全面认真把握对象、程序、证据等问题。所以,审理人员要涵养工匠精神,及时学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加知识储备,积累实战经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黄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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