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问题线索闭环管理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6-09 16:33: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1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47件,同比增长149.15%。共立案66件,同比增长60.98%。共结案59件,同比增长34.0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同比增长32.56%,其中,实职科级干部处分5人。留置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人……”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通报的2021年以来的审查调查工作成绩。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紧扣问题线索的管理、研判、督办、分析等“四大环节”,聚焦线索办理超时滞后、重点领域聚焦不够等问题,健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通报督办、办理结果联合协审把关等机制,实现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精准化、长效化闭环运行。
分类管控线索促精准。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察委问题线索管理排查处置工作办法(试行)》,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分流、处置、跟踪、反馈等各个环节处置流程。对所有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逐件编号登记,动态跟踪管理、定期核对汇总,确保线索不流失。按照室务会议初步研判、分管领导召集深入研判、书记(主任)专题会集体排查研究决定的三级排查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的准确性。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47件,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了结113件(次),占76.87%;拟立案34件(次),占23.13%。
预警督办线索促高效。出台《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通过采用定期督办、提醒督办、书面督办、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上报相关材料,对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等问题,及时下发预警督办函,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共发出预警督办函3份,对即将到期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工作提醒4次,电话提醒10余次,面对面提醒8次,持续推进问题线索“清零化”管理,有效削减案件存量。
深化成果运用促发展。严格执行规定做好案件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提升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每季度对全县案件特点、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研究,重点汇总线索处置率、立案率,四种形态等重点数据,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季度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每年撰写廉情分析报告,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分析,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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