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压紧压实信访举报反馈“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5-31 09:56: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您好,我们是嵩明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人员,您之前信访反映的问题由我们受理办结,现在当面向您反馈情况……”近日,在办结完一封实名电话举报件后,嵩明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举报人,就办理情况现场进行反馈。
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及时对被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线索问题开展核查,印发《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和《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按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在信访办结的20个工作日内,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定期约访等多种方式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反馈,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确保反馈工作不走形式,该县纪委监委制作了《检举控告反馈情况登记表》,在反馈过程中,由信访人填写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并提出意见建议,由信访人签字认可。重点对信访人评价不满意、评价有异议的情况进行再核实、再把关、再释疑,减少重信重访,着力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同时,针对实名举报信访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事前”告知反映人受理情况,“事中”告知反映人办理进度,“事后”告知反映人办理结果,消除反映人焦虑情绪,避免产生误解而引发重复越级举报。
“信访件办理不能简单‘了结’,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满意,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的‘后半篇文章’,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以解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信访举报245件(次),其中受理的业务范围内举报件157件,对反映失实的3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对31名实名举报者进行了反馈。(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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