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出台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线索协调处理工作办法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1-05-31 10:04:32
编辑:东川—张正余
“叮铃铃……”电话铃声响起,“请问是东川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吗?我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昨天晚上我们执法过程中发现一起疑似党员涉嫌酒驾问题线索,现将涉案人相关信息报给你们,请你们帮助核实确认下身份。”这是东川区出台《东川区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线索协调处理工作办法(试行)》后发生的一幕。
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省、市纪委监委集中通报曝光了一批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东川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同时为抓早抓小、快查快报,加大区级通报曝光力度,达到“曝光一个,警醒一片”的效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共同出台了《东川区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管理问题线索协调处置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共15条,从出台目的及依据、线索范围、处置主体、各部门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机制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给出具体的操作步骤。
《办法》中规定,区公安局每月5日前对上个月初步排查出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党员、公职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经分管领导审核后,7日前报送区纪委监委,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部门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并对问题线索的受理、移送、登记、分办等建立移交台账,动态更新,跟踪督办。
同时,为加快问题曝光的时效性,《办法》中特别针对涉嫌酒后驾驶、赌博2种问题线索,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确保2种问题从排查到通报曝光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续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办法》出台后不仅节约了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线索处置时间,处置程序也更加规范,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也更加顺畅了。”东川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说道。
“《办法》的出台,有效提升了东川区处置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的快速响应能力及规范化程度,为东川区反腐败协调小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东川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道。(张海燕、郑树贤)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