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三把关一提醒”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量

来源于: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05-18 15:55:45

编辑:宋庆霞

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为精准落实第十一届昆明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昆明市司法局政治巡察工作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昆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擦亮监督“探头”,通过“三把关一提醒”,督促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量。

严把整改方案制定关。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立足职能职责,向局党委发出《监督意见书》,就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意见。督促局党委切实做到认真分析研判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将政治建设贯穿落实到问题整改的全过程。提醒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反馈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研究,统筹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认真研究,提出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严把整改责任落实关。纪检监察组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持续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监督列为日常监督重点事项,通过发工作提醒、发函督办、调取资料等方式,实时向牵头部门跟进了解整改工作情况,及时与党委主要负责人沟通汇报,协助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巡察整改措施落实落地。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纠错诫勉谈话。

严把党委会议审议关。在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时,咬住“认真”二字,坚持高标准、高要求,严肃认真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拧紧“第一总开关”,把严“最后一道关”。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坚持逐一研究、逐条剖析,把整改工作措施细化分解为可操作性、可落实、可评估的具体清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坚持高位统筹、高位推动,把重点环节、重要事项、重要工作放在党委会议这个凸透镜的“焦点”上,集中攻坚、动真碰硬,推动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抓落实。

  《反馈意见》帮助提醒。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点对点、事对事,把巡察整改报告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针对巡察整改情况向局党委发出《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严肃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坚持既要看到成绩和亮点,更要正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不文过饰非、不粉饰太平。对做得好的加以肯定,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给予充分肯定。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但措施不够有力的提出监督意见,如针对巡察组反馈“机关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不强,局机关无一家‘四星级’示范党支部”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在整改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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