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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员、公职人员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四)
发布时间:2021-05-04 10:33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市纪委市监委持续对党员、公职人员突出问题进行分期通报曝光。本期将两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通报如下:

一、 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原主任洪选德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洪选德担任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对街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的公款吃喝等14笔经费开支事项(合计金额26.78万余元)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洪选德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 晋宁区原粮食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束明才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晋宁区粮食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束明才、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张力、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王洪发等人携带家属到玉溪佳园大澡堂和海鲜餐厅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晚餐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花费8500元。2018年,上述三人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束明才、王洪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党员、公职人员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通报曝光的问题提供线索,市纪委市监委将对相关举报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和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

昆 明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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