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压实“两责”常态移送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1-04-30 21:24:34

编辑:富民—沈鸿雁

“公安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率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服务,只要上级有命令,我们就要担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高标准抓落实。” 在部署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时,县公安局主动扛起主体责任。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这项工作,是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新举措……”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优势当好联络员,确保问题线索常态移送。

近期,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等工作。富民县公安局党委、驻局纪检监察组“两个责任”齐发力,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落实落地。

及时部署确保任务早明确、工作有人抓。富民县公安局党委接到《云南省公安机关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局有关要求后,把此项工作纳入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范围,第一时间统一思想,及时安排部署,明确移送范围、方式和工作要求。各警种落实了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跟踪、填报,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汇总和报送。

“今年来,交警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有几起几人?酒驾和醉驾分别是多少起?有没有按要求全部移送?……”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与局党委同向发力,多问多看抓实日常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移送工作才不会打折扣。”结合七部委办公厅联发移送问题线索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高质量发展,及时把此项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做实做深做细日常监督,主动延伸触角,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及时提醒督促。

同时,利用村“两委”换届联合审查等契机,对发现的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公职人员情况及时与纪检监察机关对账,及时补充移送意见出台前和县纪委相关机制制度建立前未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

据悉,今年来,县公安局在执法过程发现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后,查实为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13条,其中,被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人;对账移送机制制度建立前问题线索10条。

今后,富民县将进一步压实政法机关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强公安局党委全面监督、纪检部门专责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政工部门职能监督、法制部门执法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警风警纪监督员和“12389”群众监督的融合贯通,进一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杨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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