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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1-04-30 21:21:06

编辑:宜良—吴惠

“感谢调查组的同志,澄清了我校2019年违规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饮水费的问题。”

在昆明市宜良县竹山镇中心小学信访件查办情况反馈会上,拿到我们递送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材料,主持学校工作的教务主任李发蝌说。

“各位班子成员,虽然2019年违规收取学生饮水费情况不属实,但经查实2018年学校曾收过,尽管很快就将水费退了,但也反映出学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对相关政策研究不到位、学习不足等问题,今后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政策,绝不能因为不熟悉政策及法律法规,出现任何违规违纪情况。”调查组的同志语重心长地提醒道。

眼前的这一幕源于我们接到的一个“关于竹山镇中心小学2019年私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饮水费”的信访举报件。

为严格落实党中央的总要求,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攻坚的持续性,接到信访件后,我们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同县教体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信访调查组。

驾车近2个小时来到竹山镇中心小学门口,在门卫室测体温、做登记后,调查组的同志见到学校校长刘江宏。

“刘校长,我们是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我们收到一份关于你校违反群众纪律的信访件,今天专门来调查核实情况。”

“好的,领导需要我们学校提供什么尽管安排,我们会积极配合?”刘江宏坦然回答。

“你只要给我们安排两间办公室,提供一份学校教职工名单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及家长名单就行。”调查人员回答。

拿到名单后,经过分析研讨,我们分成2组,一组通过当面和电话两种方式,向14名建档立卡户学生、家长和相关班级6名班主任老师了解情况。

“同学,你们在学校喝矿泉水,老师有没有喊你们交过钱。”

有的孩子说“没有”,有的孩子说“不知道”,有的孩子说“交过了”。

“家长你好,我想问一下你孩子在竹山中心校上学,有没有交水费给学校或老师?”

“2018年开学的时候学校统一收钱,后来学校又退了72元钱给我们,说是退桶装水费,之后就没交过了。”

“老师,我们想跟你了解一下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饮用水的费用问题。”

 “其他学生是按规定统一预交的,2018年建档立卡户开学的时候也统一预交,之后再清退给家长。”

“老师,学校为什么要先收取卡户的水费,然后再退呢?”

……

另一组,对近3年非建档立卡学生缴纳桶装饮用水的记录和学校各班级用水记录进行核查,同时,对学校近3年的账务进行检查。

2个小时后,调查组弄清楚了情况:2018年开学收过学生72元的饮水费,后来根据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要求,学校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水费退了。2019年、2020年就再没有收过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饮水费由学校承担。

“刘校长,情况我们已经了解清楚了,请等候我们的调查结果。”我说。

回到办公室,我们比对了2个小组的调查材料,发现学校2018年开学时收取过,后来又将水费退还给学生家长,2019年以后再也没收过。经确认,“关于竹山镇中心小学2019年私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饮水费”这个问题不属实。随后我们向县纪委监委提交情况汇报后,第一时间向竹山镇中心小学反馈了情况,并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提醒,用实事求是的证据和结果给这个信访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这个信访举报件,看上去很小而且涉及金额也不高,但实则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想想脱贫攻坚战能取得今天的成果着实不容易,我们作为教育系统的监督“探头”,面对基层教育管理者对政策法规学习不足,学习意识淡薄等问题,绝不能放松监管,不能降低要求,我们要加强基层教育管理者的学习监督力度,继续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群众真得实惠。

“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是大事。”笔记本扉页上的这句话,是我对自己的告诫,也是我的工作准则。(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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