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涂国尧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宜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了《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县委绍俊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收官的繁重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凝神聚力、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两个维护”行动自觉。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及周例会等形式,把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及党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典型案例通报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共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7次,县纪委常委会及例会学习20次,通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7批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意识显著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策落实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阻碍制度执行等行为,先后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干部29人,切实做到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的恶劣影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维护纪律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用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二)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抓实抓牢,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持守土有责,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大局稳定。制发《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纪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共组织检查单位、场所296个,发现问题86个,并督促立行立改。配合市第四督查问效组和市纪委市监委检查6次,对反馈的21个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下发督查通报3期,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53人次,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人,通报曝光3起8人。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开展排查,常态长效治理群众身边“微腐败”。深入推进人防领域专项治理,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立行立改建议书1份,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42.55万元、清退52.43万元;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1个1人;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相关9条问题线索进行复核、复盘。积极开展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15个。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10人次。加大对“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力度,自检自查清退资金3万余元,处分2人。严肃整治村(社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督促清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76.82万元。
(三)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督全覆盖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两个责任”贯通起来,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次研究审议相关议题36项。牵头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依托“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线上+线下”检查考核,组建11个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个党组织、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推动责任落实。
提高日常监督质量。在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上积极探索,深化单元制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1+N+X”模块,推行“室+组+乡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制,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为6个模块,统筹监督执纪力量联合开展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9%,监督“红利”持续释放。擦亮派驻监督探头,通过报备审查、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采取“2331”工作法探索建立“单位和县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不断规范全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共办理103个县属单位、1564人次廉政意见回复。严肃换届纪律,严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成立昆明市首家“县(区)级纪委监委宣传教育中心”,增设事业编制4个,采取“144”工作思路,深入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做法。2020年,上报纪检监察宣传信息281篇,被中央、省、市媒体采用332篇,采用率同比上涨23%;组织开展明规守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等15400余人次;通过“宜人风清”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5期893条,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挖掘本土廉吏故事1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
(四)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增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科学有序完成巡察任务。县委高位统筹,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7次、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3次,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制定出台《宜良县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选派7名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编印《宜良县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指南》,汇编村(社区)巡察6个阶段24个步骤流程图,梳理形成村(社区)党组织“三个聚焦”65条巡察重点清单,做到有章可循、过程精准和质量高效。全年共组织3轮巡察,对13个县直单位、8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政治巡察,对人防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和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并反馈问题1292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清退违规发放奖金、补助147万余元,圆满完成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增强巡视巡察结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视巡察工作全过程,积极配合县委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细化承担巡视整改任务,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对账督查,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优先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或转办的36件信访件,已办结27件,党纪处分1人。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县纪委县监委牵头整改事项5项,完成5项,健全完善制度8个。建立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信访部门“四驱同步”整改格局,严格落实提前沟通、县直单位巡察“双反馈”、村(社区)巡察“三反馈”制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五)强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审慎稳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8人,同比增长5.1%。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95人次,同比减少18.4%;运用第二种形态71人次,同比增长14.5%;运用第三种形态47人次,同比增长235.7%;运用第四种形态35人次,同比增长118.8%;深化运用第四种形态转第三种形态1件1人,管住绝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
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尤其将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27件,立案119件131人(其中,乡科级12件13人;一般干部5件6人),结案139件,处分13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9人,政务处分18人,采取组织措施8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检察机关13人,挽回经济损失88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问题线索处置率下降15%,立案上升19%,结案上升78.2%,处分上升77.9%。
推动完善制度建设。制发《宜良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中共宜良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切实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提升反腐败工作质量。2020年,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6件,已立案24件。积极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建设,开通处置子平台,实现县级检举举报处理信息横向和纵向闭环。建立县纪委县监委信检审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导调度,制订了《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与政府信访双向移送工作办法(试行)》,从源头上打通信息沟通不畅的壁垒。202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26件,同比下降2 %。扎实推进对问题线索、问责事项、党纪政务案件进行“大起底”,以“模块化”为单元,采取横向交叉方式,对227个问题线索,91个问责事项,139个党纪政务案件进行复盘。对1件党纪案件程序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对典型案件剖析辨析,查找制度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7份、监察建议书21份,督促整改问题77个,完善制度13个。
(六)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坚守重要节点,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分析新特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问题313个,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23人,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查摆问题从下往上看、解决问题从上往下抓。坚决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责任甩锅”等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树立鲜明实干导向。坚持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与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相结合,推动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2020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处理21人。
(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召开4次工作推进会议,对15个分指挥部主要负责人、8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履职不力的6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17类70个问题和线索2条,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开展“蹲点式”监督发现9类44个问题和“小巡查”检查发现4个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通报曝光23期,排查、移交、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3件,责任提醒谈话332人,诫勉谈话55人,问责处理13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以破网打伞为核心,以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为重点,以综合协调为保障,健全完善“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专项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室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建立县纪委常委会听取案情报告制度,召开常委会和专门会议4次。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协同合作,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沈某、郭某、张某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并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导、约谈,并直接督办。2020年,共立案审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人,打处“保护伞”3人,同时做到惩治和教育相结合,不拔高、不降格,免予处分1人,有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聚焦“忠诚”维度,强化政治教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要标准,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追责问责全过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聚焦“责任”维度,强化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分层分级组织49名干部、赴延安开展党性教育培训,组织4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开展业务能力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室业务能手到宜良开展公文写作培训,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14期700人次,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配、轮岗交流力度,实施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双向交流,提拔、进一步使用干部17名,平级交流干部11名,职级晋升17人。锤炼严实作风,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努力在调研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
聚焦“纪律”维度,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抓实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坚持刀刃向内,重点整治“十三小”“五官不正”等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提醒谈话36人次,约谈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19人次,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4人,了结2件3人,立案1件1人。
过去的一年,我们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政策策略、方法举措等方面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持续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锚定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一切成绩,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必须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忠诚履职之本,着力在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将其作为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胜法宝,用科学理论引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坚定向前、行稳致远。
——必须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根本职责使命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必须把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坚守初心之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坚决清除阻碍政令畅通的“拦路虎、绊脚石”,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必须牢牢把握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必须认真履行协助党委职责和监督专责,恪守权责边界,既不缺位失位、也不越位错位,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必须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精准用好“四种形态”,客观公正处理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对事实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
——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是伟大的自我革命,是攻坚战、持久战。必须把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作为勇担使命之责,坚持稳中求进,保持定力耐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必须一体推进“三不”,在严惩腐败时,注重挖掘不能腐、不想腐的治本功能;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时,注重吸收不敢腐、不想腐中推动制度建设和执行的有效做法;在筑牢思想堤坝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不能腐的约束作用,深化标本兼治、放大叠加效应,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更大胜利。
——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特质。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战能胜,坚决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必须注重斗争方法,用好政策策略,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真正做到教育人、挽救人、帮助人。必须增强斗争本领,在反腐败斗争一线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始终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有力,“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还存在短板;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不充分,探头作用不明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加压用力、精准施策;基层“微腐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时有发生;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作风不严不实,还不能完全适应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监督,坚决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聚焦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依托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周例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自觉担负“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要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守住安全发展底线、COP15大会筹备等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县委重点工作安排,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题,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
聚焦管党治党强化责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腐败现象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坚持严的主基调,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
(二)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治理效能,把监督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到一线、压实到基层。组织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并现场接受评议,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用监督强化制约、用执纪划清底线、用问责传导压力,严肃处理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空转,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做实做深做细监督专责。深化细化“1+N+X”模块化监督,完善和运用好实地监督、“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多种做法,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促进日常监督多维度、常态化、全覆盖。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换届风气,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各个环节,坚持快查快办快处,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确保县、乡、村换届风清气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推动“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谈话函询说明情况的力度,提升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纪委监委监督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三)深化“三不”机制,强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继续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长震慑,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政法等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着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持续提升震慑力。严格执行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在标准上精益求精,在程序上严格遵规依法,在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上不踩红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注重分析发案深层次原因,系统查找思想、作风、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明规守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使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长效机制的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树牢宗旨意识,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家教家风。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四)深化专项治理,坚定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深化“四风”纠治,保持一刻不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
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持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松懈麻痹思想,对收送电子红包、“一桌餐”“会所宴”“变相游”等各种隐形变异问题高度警惕,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加大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行为长期监督,对享乐主义、奢靡主义“老问题”露头就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领导干部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历程和传统结合起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措施;规范细化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置流程,明确澄清正名的情形范围和方式程序;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公职人员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的正面、负面清单,划出底线责任,规范政商交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六)深化政治巡察,坚守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把牢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坚持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纠正政治偏差。
注重方式创新和上下联动。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配合市委做好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督办力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察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相互协同,把监督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报告制度,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健全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检查等机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七)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监督网络,着力推动制度优势向监督效能转化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县纪委县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程序化、规范化,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干部提名考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机制有效落实。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协同机制。
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梳理细化、再造流程,严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防止权力集中和权力失控。按照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原则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措施使用进行全覆盖监督。严格审查处置结果的合法合规性,强化对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定期开展案件复盘辨析,完善监审分离机制,建立案前沟通、案中协助、案后配合、过程顺畅衔接又相互制衡的制度,实现“分”“统”结合,无缝对接。
(八)深化队伍建设,严格约束监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坚持政治铸魂。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机关党支部。加强县纪委常委会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坚持学习提能。进一步深化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加强“工作复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今年,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涉外等方面人才的选拔培养。加强对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营造崇尚英雄、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坚持铁规律己。重点整治“十三小”“五观不正”等突出问题,查找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加大严管严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关爱关怀力度,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着力营造有“辨识度”的宜良纪检监察人文气氛。
同志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永进者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永葆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