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细化流程 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
来源于:西山区
发布时间:2021-04-08 17:10:52
编辑:西山—王银行
“从线索处置阶段开始,每个重要的环节都按照规定、程序请示报告审批,每一步都按照流程依规依纪开展,既能优质高效查清案件事实,又能确保案件调查工作始终依法合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为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近日,西山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印发《昆明市西山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要求》(以下简称《工作要求》),对各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让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干净使用。
《工作要求》注重实践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从信访工作、监督执纪执法、问责案件办理、案件审理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分别对不同类型信访件办理、检举举报平台录入、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立案审查调查、案管系统录入、涉案财物保管与处置、案件卷宗归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排查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需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又严格内部审批流程(要求谈话函询、初步核实、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采取留置措施等环节,需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提高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还将监督执纪工作监督管理的运用具体化,明确实行工作提醒及预警制度,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干部监督室自问题线索受理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处置意见,于每月20日前填写《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对受理问题线索后15日内未报送的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发出《问题线索办理提醒通知书》,25日内未报送的将发出《问题线索办理预警通知书》;实行定期通报和“红黑榜”制度,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半月提醒、每月通报,每年对线索处置数、立案数等监督执纪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排名靠前的部门上“红榜”,排名靠后的部门上“黑榜”,并由分管副书记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没有实质性改变的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的制定与印发,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程序作了细化和规范,突出了监督执纪执法的重点,力求通过详细的工作流程降低各环节的风险,充分保证反腐败工作既有成效又出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西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责任人表示。
(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徐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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