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9日至5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7月30日向县住建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经按照富民县2020年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责任书要求及规范,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补签了2018年、2019年意识形态责任书;二是三季度已召开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四季度计划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长期保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0年三季度已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四季度计划再召开一次,今后严格按照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工作。
(二)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帮扶方案不精准问题,2020年5月8日,由局党组成员分组实地入户调查,了解了帮扶贫困户的情况,根据每户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及时调整了帮扶责任人,因人事调整将张天卫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由蒲云川调整为傅荣,将王惠高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由陈敏玲调整为钱锋,并主动与永定街道、大营街道对接,安排帮扶责任进一步了解了帮扶对象情况;就“一户一方案”中存在的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结合实际走访后及时做了调整。针对张天卫户夫妇60岁以上,缺乏劳动力情况,及时与村委会、村小组对接,采取动员村民给予农业生产劳动力帮助,鼓励开展养殖,同时积极筹集物质给予帮助,并做好思想帮扶工作;针对王德志、因致残而丧失劳动力情况我局及时与村委会、村小组对接,采取村组牵头动员村民给予农业生产劳动力帮助,同时积极筹集物质给予帮助,并做好思想帮扶工作;针对王慧高户一人受伤一人在读的情况,做好思想帮扶工作的同时,及时与村委会、村小组对接,采取村组牵头动员村民给予农业生产劳动力帮助,并对接教育工作部门,协调孩子读书方面的补助,同时积极筹集物质给予帮助,确保该三户脱贫户决不返贫,达到“骑上马,送一程”的帮扶要求。经整改,因户施策帮扶更精准,方案更实用接地气,进一步确保了县住建局帮扶已脱贫的15户农户巩固脱贫成果,截至目前,完成了2020年轮走访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挂包帮、转走访”帮扶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2018年“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反映其房屋修缮加固后还存在漏雨的情况,我局已督促施工队逐户核查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扣除质量保证金。同时协助各镇街道加大日常巡查检查,一发现漏雨等质量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今后将加大检查力度,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高质量推进。
(三)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 行政审批超时限的整改情况。一是受理昆明黎阳置业有限公司“昆黎时代广场”项目预售许可申请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认真自纠自查。在以后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工作中,将积极做好事前实地检查了解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变被动审批为上门服务指导,在规定时限内帮助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办理昆明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象富民上河图(C地块)项目施工许可证》问题,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申报公司进行说明解释。今后网上运行审批项目时,网络系统出现问题时,及时告知企业,待网络系统调式、更新、维护情况正常后,及时通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2. 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办理昆明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像富民上河图(C 地块)施工许可证》、富民富得商贸有限公司办理的《富民小西山(中石油FM-13KG号)项目施工许可证》情况,严格在云南省网上大厅昆明分站(昆明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理施工许可证,严格执行网签审批制度。实施网上办理流程落实受理情况、告知情况、承诺情况、审批表格等一序列办理流程,杜绝审批不规范等情况出现;二是办理《关于对“溪水兰庭一期(1—1期)”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批复》情况,存在没有受理情况、告知情况、承诺情况、审批表格、决定书、送至回执、结案报告问题。当时没有实施网络审批。目前已经实施网络审批,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严格执行网络审理流程切实的为企业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3. 行政审批事项存在逻辑错误,先批后审的整改情况。一是县住建局在《“富民兴达商务楼”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问题。已经重新进行审批,下发了《富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富民·兴达商务楼建设项目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批复》(富人防复〔2020〕1号)。原批复已作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签批制度、审批程序,不再出现逻辑错误问题;二是在《“溪水兰庭一期(1-1期)”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出现签批时间倒置问题,对此情况,我局已责令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自纠自查。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签批制度、审批程序,杜绝出现逻辑错误的问题。
4. 行政审批立卷归档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对此情况我局认真开展了自纠自查,目前我局档案室已经搬迁到黎阳大厦,今后将会严格按照档案室管理办法,及时装订档案资料,及时存档,并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坚持“四个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会、班子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坚持分管领导每月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坚持中层干部会上学习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坚持全局职工大会传达通报常态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三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住建各行业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广泛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继续加大住建系统行业领域整治力度,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四是认真研究已获得的问题线索,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查处已获得的问题线索,尽快办结。
二、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能力还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进一步加大对各小区开发建设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已建成但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商住小区一律不得交房入住;二是对目前11个存在“临电交房”的小区项目,继续督促各项目业主积极协调筹措资金,及时完善正式供电的建设、审批等工作,尽快解决使用临时供电的问题,确保各小区尽快使用正式供电;三是结合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推进实施,根据安置房源需求,仍以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消化库存,缓解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问题,并做好安置房源的资金拨付与管理,以棚改安置房源资金助推解决各小区供电安全问题;四是对存在高访问题的鼎易山水居小区,已经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化解小区存在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当中,待完成筹备后,将会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二)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列支的14100元工会经费退回局工会帐户,慰问退休老职工的14100元经费从局机关行政经费中列支。下一步,我局将对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进行认真审查与监督,坚持民主监督,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管理意见建议,不再出现工会经费违规违纪问题,合理、有效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在支付大额资金时附件资料粘贴齐全;餐费核销时严格把关审核,缺一不予报销;核销误餐费时,严格按一事一核销制度执行;严禁多事混杂合并在一张报销单上核销情况;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议事决策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分开召开,分别记录并指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行政会议代替,局党组项目安排、10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的原则进行;三是进一步明确,确定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的基本要求;四是进一步修订了《富民县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并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富建通〔2020〕50号)印发至各科室站所执行。通过整改确保党组及行政会议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坚持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确保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今后工作中杜绝发生“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全面问题。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对党的各类会议,在今后召开会议时严格按照会议级别、类别安排好主持人,并指定专门的人员分类做好党组会会议记录;二是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把关不严,班子领导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不严谨,谈心谈话存在走过场情况,我局班子成员已经自检自省,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中加大理论学习力度,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政治监督,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本着对工作和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思想和工作中存在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动真碰硬、查深找准。
(三)党员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及理论学习,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每月召开支委会一次,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次,每季度讲党课一次开展党的活动;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安排,局总支做好指导工作,督促机关支部、联合支部认真抓好“5 X” 主题党日活动,严格“主题党日”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党组织评选评优重要依据,对活动质量不高、敷衍塞责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纳入年终党建考评内容,奖优罚差;三是由局党组总体部署,局总支安排落实,各支部加强落实党员的积分考核管理工作,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局党组成员,均按照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参加各级党的会议。组织活动、服从大局、岗位奉献、履行义务等方面参与党员的量化评分活动,用分数进行量化评价,让民主监督形成长期工作,对违纪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党员积分要及时给与扣除,确保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流于形式情况不再发生。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相关工作;二是在每周一干部职工大会上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用身边人违纪违法案例作为教育题材,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从不敢腐转变到不想腐;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批评教育,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同志已进行了批评教育,下次再出现将严肃处理。
四、 对县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
(一)对人防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制定人防规划。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十四五”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一并编制,根据市办要求于2021年3月前编制完成。该项工作整在推进中。
(二)多缴少缴易地建设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散旦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多缴易地建设费18934.80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完成了资金的清退工作;二是罗免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东村中心小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兴贡小学全面改薄综合楼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少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用24222.24元已于2020年4月9日追缴入库。
(三)应收缴未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整改落实情况:昆明万嘉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的不锈钢制品制造厂区建设项目、昆明云燃工贸有限公司的食用植物油生产粮食加工项目分别到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了建设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报批手续,但未缴纳易地建设费,也未领取人防审批批复,未完成人防行政审批程序。2020年5月已督促以上2个项目完成33125.1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
(四)建设项目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认真核查,云南星桥食品有限公司米线上村基地、中央厨房和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富民县村级活动场所及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均不需要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二是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制造及配套项目已于2020年7月22日缴纳了人防易地建设费144370.17元,并办理了相关人防审批手续。
(五)部分项目审批后先发证后缴费。
整改落实情况:此12个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由于项目资金不到位,12个项目承诺先进行人防审批,待项目资金到位后进行补交,追缴工作整在持续推进中。
(六)人防工程项目未与住房同步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富民县永二村村民集中安置房(富安花园)一期B地块项目建设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县住建局(人防办)已于2020年9月24日完成了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及整改工作,待工程完工后按照验收要求做好相关验收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易地建设费收取、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富民县财政局根据收到的缴款凭证按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名称,于2018年5月10日将该项资金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623.96元上缴富民县金库。目前以上款项已完成了更库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联系方式0871-6881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