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补报,2.5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采用)回眸2020|晋宁区:多举措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1-03-26 15:14:54
编辑:晋宁—张亚云
创新监督方式 提升监督质效
2020年,晋宁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通过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直击一线检查,实现监督贴身化。通过深化单元制监督、提级监督、体验式监督、蹲点谈心谈话等方式,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参与主体工作关键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切实督促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格落实《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抓点带面、以点促面,构建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工作水平。2020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采取包案走访、带案下访、专题调研等方式,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工作18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文章11篇,挖掘、整理晋城、六街、二街等乡镇(街道)好经验、好做法5个。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受理问题线索共计166件,同比上升14.5%,立案61件,同比上升144%,处分50人,同比上升177.8%,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整合多方力量,实现监督精准化。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关键要汇聚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同向发力。区纪委区监委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监督互动机制,抽调专业人员参与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单元制监督,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专业能力。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66件,同比上升40.4%。在巡察工作中,为解决财务检查力量分散的问题,成立经费管理专项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集中巡察。专项组依据组内工作方案形成了明确的工作步骤、程序、方式、内容、重点,查账工作标准统一,问题衡量尺度一致,对问题的分析、研判、思考更加缜密,分析更加透彻。
紧盯问题排查,实现监督多样化。依托信访情况定期分析预警制度、廉情分析制度成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部门)的监督指导。如: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以“三早”为抓手,通过早督促,压实驻在部门责任,早提醒,加强日常和重要节点的监督,早介入,强化对“三重一大”的监督;以“三融入”为推手,通过融入职能工作、融入项目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探索“融入式”、“跟进式”监督,经常性深入驻在单位走访,全面把握驻在单位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夕阳彝族乡高粱地村灌溉用水不足的问题,会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以一线体验、基层蹲点、集中会商等方式,争取到提水入库灌溉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制约当地农业发展的困局。
坚持抓早抓小,实现监督常态化。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勤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通过一对一的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等方式发挥触动和警示作用,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工作落实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24人次,占比76.8%。同时,注意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存在轻微违规问题的286人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等适当处理,对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以雷霆手段从严惩治“极少数”的同时,对主动交代问题,同党交心、知错就改的党员干部给机会、给出路,对党员干部区分责任后作从轻、减轻处理,2020年全区共有2名同志主动交代问题,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不断增强。
强化研判 为区域政治生态精准“画像”
为精准把握全区政治生态整体状况,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2020年,晋宁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机制,着力从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日常监督检查、巡察中深挖问题,通过科学、准确、动态地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摸清底数,抓准“个性”,掌握“全貌”,对政治生态精准“画像”,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巡察监督画出“基础像”。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全景探头”作用,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在拓宽覆盖实现路径、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组建21个巡察组对11个区直单位、1个街道、61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区人防系统和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完成一届区委巡察“两个全覆盖”。同时,持续深化边巡边查边改、集中反馈、督促检查等有效做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召开巡察反馈会26次,反馈督促整改问题1124个,移交问题线索87件。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力的晋城镇、昆阳街道班子成员集体约谈,13名区级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分管、联系部门的巡察反馈会。全方位、宽领域掌握被巡察部门“面”上情况,画出政治生态轮廓,为政治生态评估积累了丰富的基础资料。
制度建设勾勒“精准像”。实行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信访情况定期分析预警制度,把握区域内信访形势,发布预警通报7期,发出预警提醒通知书9份,督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信访问题17个,推动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依托廉情分析制度,强化统计分析,对一定时期内的案件特点、发案规律等进行研判,形成廉情分析报告4期,提出对策建议11条,强化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提高政治生态画像“像素”和精度。
派驻监督描绘“关键像”。强化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功效,开展“嵌入式”监督、提级监督。结合驻在部门特点,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突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重点,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工作例会、开展实地走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部门)的监督指导,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约谈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9人次;针对监督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等问题,提醒谈话34人次;处置问题线索49件,立案16件,同比增长77.8%;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2人次,同比增长12.2%。
审查调查扫描“透视像”。用好《廉情分析报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深刻分析违纪违法行为案发关键因素,从个体中发现群体特征,从一般问题中推导共性问题,以政治生态画像促改、促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帮助案发单位迅速有效修复政治生态漏洞。2020年共通报典型案例38起,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7份。推动财政、工会、卫健、教育、人防等相关单位完善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管理、工会经费管理、村(社区)卫生室管理、人防工程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
健全“四项机制” 深入推进巡察监督
2020年以来,晋宁区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对村巡察机制、问题整改机制、队伍后勤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夯实区委巡察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在巡察撤出后16日内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在撤出后23日内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及时结合汇报情况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区委书记、各分管领导带头参加巡察反馈会,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区委巡察工作。
对村巡察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持把推动解决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聚焦点、着力点,紧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重点围绕村级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缺失以及脱贫攻坚、惠民惠农等政策落实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采取巡乡带村或直接巡村的方式,及时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集体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以来,共对61个村开展巡察,反馈问题921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反馈问题整改机制,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晋宁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三听取一协调、组办会审、多方会商”“两约谈一通报、三报告一清单跟踪”“问题线索处置沟通、部门监督联动、对村巡察双反馈”“三级联动、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专项检查”等11项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以来,共开展三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124个,完成整改1108个,约谈5个,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效果。
巡察队伍培养机制,助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晋宁区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涵盖党务、财务、工程、招投标、意识形态等方面128人的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优先从全区优秀后备干部、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业务骨干等人员中,有计划、分批次抽调人员参与区委巡察工作,增强各级部门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让遵规守纪成为年轻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自觉行动,有效解决每轮巡察时需从各单位抽调干部参加巡察的工作难题。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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