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出台《细则》促进巡察问题底稿规范化管理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1-03-25 17:04:37
编辑:晋宁—张亚云
“你们组的巡察报告对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表述中,列举的事例太笼统,还缺少具体的数据、事例支撑,建议把这方面的问题再深入了解清楚,补充完善问题底稿。”
“这个具体的数据我们还没有统计,具体事例我们知道个大概,但还不够详细。主要是我们临时抽来的同志对制作问题底稿认识不足,制作问题底稿不规范、材料收集不够齐全,所以表述上就有些含糊,不够精准!”第一巡察组李组长认真地说。
这是2020年区委巡察办在巡察进驻结束前,到巡察组驻地了解情况时向巡察组提出的工作建议。
因固定巡察组力量严重不足,每轮巡察需要从全区各单位抽调大量的干部参加,新参加巡察的同志对各项巡察业务的学习时间不足,对问题底稿的认识不足,制作底稿时普遍存在材料收集不规范、不全面,底稿与问题定性的客观性、关联性依据材料支撑不足,造成巡察报告表述不够精准、定性依据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质量的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做深做实做细巡察问题底稿,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加强巡察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评估,推动巡察工作水平提升。近日,晋宁在认真总结问题底稿管理工作中存在普遍问题的基础上,出台了《晋宁区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加强巡察问题底稿的规范管理和评估,提高区委巡察工作质量。
《细则》规定了制作底稿必须遵守四项原则:坚持依规依纪,保守秘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坚持辩证统一,依据充分;坚持结构严谨,材料完整。编制底稿要求注重四性,即:佐证材料与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底稿内容和来源的合法性、底稿内容准确性和保密性。明确规定了底稿编制的直接责任、审核责任、审定责任,细化了责任措施及责任人员范围。同时,还将问题底稿纳入巡察组质量评估、年终考核及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个《细则》简单明了,让我们能清楚地知道了制作问题底稿的要求和方式,而且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底稿的重要性,这可是我们30天的巡察成果依据呀!”本轮新抽调参加巡察的小李说。
第三巡察组的杨组长感叹道:“有了这个《细则》,组员们从进驻开始就注意收集问题底稿资料,我这个组长的压力也轻松了不少”。(雷丽萍 杨柠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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