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打出“组合拳” 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零容忍”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1-03-25 17:06:47
编辑:寻甸—李秋仙
“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触碰了纪律红线,必将付出代价。”
“段某某酒后驾驶被通报曝光,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纪律缺乏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遵守党纪法规。”
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督促仁德街道纪工委、河口镇纪委在收到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召开党员大会对其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在党员涉嫌酒驾被曝光后打出的“组合拳”之一。
据悉,此次省市纪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寻甸县共有2名党员被通报曝光。寻甸县纪委监委进行深刻反思,并举一反三出台一系列措施,从源头治理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利用微信公众号“清风寻甸”连续转发省市纪委通报案例及专题片《别让“杯聚”成“悲剧”》,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员及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严肃处理。
同时,县纪委监委迅速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到联系单位召开部门干部职工教育会,学习省市纪委对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深入分析我县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16个乡镇(街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说纪”锤党性、“以案说责”明得失、“以案说法”知敬畏。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各站办所、村“两委”成员排查后,根据工作性质、往期约谈记录等情况分为“必谈”“重点谈”“共性谈”三个类别,分类施教开展提醒谈话,做到早警醒、早纠正。
“各部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学习,并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展现警示效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零容忍”。
按照“信息比对机制—定期通报机制—情况报送机制—谈心谈话机制—问题处置机制”,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打通纪法衔接“通道”,每天负责收集县公安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对身份信息比对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对问题通报曝光。对公开通报曝光涉及的党员、公职人员,要求所在单位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通报曝光工作始终,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对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做好移送工作,并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我县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被通报曝光,让我们警醒。我们将此作为纠治‘四风’的契机,紧盯关键时间节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下一步,该县将以倡议书等方式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牢固树立“纪法红线不可逾越、纪法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切实把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何丽萍 丁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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