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报清风春城采用:回眸2020|强化党建引领 落实责任担当 推动东川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3日采用)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1-03-23 11:43:01
编辑:东川—张正余
“四型四有”铸铁军 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 2020年,东川区纪委监委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四型四有”为抓手,有效助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机关党总支和机关三支部分别成功申报市级“五星级”和“四星级”示范党支部;区纪委监委党建工作在全区“一支部一品牌”评审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十佳”党建品牌荣誉称号;连续两个季度荣获区委党建考核“红榜”,2020年度党建考核位列全区第一。 打造“政治型”机关,做到政治坚定“有信念”。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委51名科级干部为监督重点,形成领导班子带头、科级干部带动、普通党员主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良好局面。专设党建办,选优配齐支部班子,党务干部平均年龄36岁。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线上学习方式+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基层讲党课等线下学习方式,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挂包帮”工作,扎实开展“双推进”活动,做优做实“双报到双报告”工作,提出“志愿服务纪检监察干部作表率”的号召,在志愿服务中不断筑牢为民初心。在各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党建引领把牢巡察政治方向。 打造“学习型”机关,做到业务过硬“有素质”。大力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岗位大练兵,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注重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办案合力,将机关二支部与区法院四支部结为“友好支部”,参与法院重大职务犯罪庭审,召开工作复盘会议,不断提升职务犯罪办案水平。充分考虑干部年龄构成、岗位特点、工作职责等因素,分层级开展全员精准培训。并对转隶、调入的55名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专题政治纪律规矩教育,不断强化业务素质。持续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方式,将业务不熟的办案人员分批次安排到相关科室参与一线办案。建立协作办案机制,由7个纪检室分别对口联系指导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使办案力量由“一根线”变成“一股绳”。全年完成中纪委培训视频课程18讲,开展专题业务培训2期,举办综合培训班11期,开设干部讲堂6期。 打造“廉洁型”机关,做到遵规守纪“有正气”。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委常委会 昆明市东川区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考勤管理规定》《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刀刃向内,在全委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以来,共查找出问题突出人员1名,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提醒谈话5人,全委通报曝光7人。 打造“实干型”机关,做到履职尽责“有担当”。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11311”发展思路,紧扣区委“两示范一枢纽一中心”发展定位,将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覆盖到派驻、巡察以及审查调查各项工作中,在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排查、营商环境整治等方面体现担当作为。一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27件,立案96件,结案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同时,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3人次,对3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撑腰鼓劲,在全区营造宽严相济的干事氛围。 建立差异化分类考核机制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为建立有效的奖优罚劣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0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建立约谈提醒、“红黑榜”动态管理、责任清单三项机制,探索差异化分类考核,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指标。 建立约谈提醒机制,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出台了《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东川区2020年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分为机关综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巡察组四个类别进行考核,从工作实绩、信息工作、纪律执行、民主测评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工作实绩则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单元制监督、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发现等方面进行指标的差异化分类设置,有效提升考核针对性。为突出实效性,各部门内部也细化考核措施,杜绝大锅饭,各项目标分解量化到季、量化到人,实行过程化、动态化管理,进行季考核、季公示,年算账年奖惩,年终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综合目标考核奖、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挂钩。2020年,区纪委宣传部对当月信息采用为零的15个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区纪委副书记对季度综合成绩排名靠后的6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建立“红黑榜”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纪委监督专责,区纪委监委在抓好机关各部门考核工作的同时,强化对乡镇纪委的考核,出台了《东川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实绩考核评分办法》,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办理、信息工作等四个方面共13个小项进行指标的科学合理设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区对各乡镇的重点工作季考核“红黑榜”制度,动态确定每季度“红黑榜”单位进行奖惩和追责问效,压实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2020年,有1个乡镇纪委列入“黑榜”,2名乡镇纪委书记受到约谈。 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强化村(居)监委会教育管理。为充分发挥村(居)监委会监督“探头”和“触角”作用,解决村(居)监委会职能职责认识不清,存在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的情况,东川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东川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办法》、《东川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 ,明确监委会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工程建设、“三资”管理及村组干部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明确规定在脱贫攻坚领域对扶贫工程建设、扶贫资金发放、惠农政策落实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厘清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脱贫攻坚中的监督责任清单。并督促将日常履职情况形成工作日志,让监委会干部明白“做什么、怎么做”,并由区镇两级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履职到位。2020年,有2名监委会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处分。 探索对村(社区)提级监督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为解决监督执纪工作中对“村级一把手”的监督一直以来存在的“三太现象”(即:上一级监督太远,上级监督太软,同级监督太难),东川区纪委监委出台《东川区纪委监委开展村(社区)“提级监督”工作方案》,从全区9个乡镇(街道)中各选取一个集体“三资”经济、扶贫资金投入、扶贫项目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社区)党组织作为试点,开展村(社区)“提级监督”工作,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可视化、精准化,破解熟人监督难、上级监督滞后等问题。 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程序性。提级监督工作由联系各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室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工作进行指导,乡镇(街道)纪(工)委具体负责实施,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开展提级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督促指导,过程中不代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实行“点对点”的方式开展。紧紧围绕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村(社区)级财产管理、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组干部廉洁履职和作风等6个方面最易滋生“微腐败”,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最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领域进行提级监督。自提级监督工作开展以来,东川区红土地镇龙树村务监督委员会、红土地镇纪委、东川区纪委监委三级共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起。 灵活监督,提升监督可操作性。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蹲点监督、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入户走访等方式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实地调查,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纠正纠偏、防患未然。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 聚焦重点,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督促相关部门围绕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扶贫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厘清岗位职权,研究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梳理存在“廉政风险点”,从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提级监督工作。同时,提级监督工作实行月总结制度,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试点村(社区)认真进行整改,做好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66件,提醒谈话92人次,督促整改问题46个,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7人,通报曝光6批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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