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线上+线下”双闭环 让信访件“跑”的更稳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1-03-18 16:24:12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际,着眼信访件受理转办全过程,精心搭建办信“流水线”,让信访件“跑”起来,有效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线上+线下”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端口”服务,实现了信访件分流转办的高效、精准流转。

精准部署运用信访处置子平台,推动“线上”信访件办理全覆盖。着力推动县、镇(街道)纪(工)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信访件受理平台。将云南省信访处置子平台终端延伸设置到镇(街道)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室对子平台终端操作使用进行专业性培训及指导,力争达到信访件“线上”办理人人学,人人会,人人精。以信访处置子平台为依托,按照分流、转办、跟踪、办结等步骤,规范录入信访件相关信息,实现基础信息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信访件承办部门及信访件办理各个环节的线上操作全程留痕,让承办部门和信访室之间互相监督、共同进步,达成所有信访件“线上”办理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根可溯的“闭环”监督管理目标。

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处置程序,“线下”对信访件办理全程跟踪。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为基础,紧把信访件分流转办、办结归档两个关口。对信访件受理、登记、转办、处置、立卷归档等的各个环节做规范性、严谨性要求。结合“线上”程序对转办的业务范围内信访件进行全程跟踪;对临近超期的或已经超期的采用“提醒+督办”的方式进行催办督办,即口头提醒和电话提醒相结合,发函督办、约谈督办、电话督办、集中督办穿插使用;对严重超期的由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对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适当处置。2020年共有10名承办部门及负责人因信访件办理超期或处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被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

据悉,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嵩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通过信访处置子平台共接收信访件105件(次),根据平台数据跟踪督办信访件105件(次)。全部通过“线上”转办至承办部门,“线上”覆盖率达100%。已转办的信访件均严格线上线下同步操作同步实施,“线下”全程跟踪目标圆满达成。

“信访处置子平台的建立为信访件转办程序提供了更直观的要求。哪个步骤怎么走,哪个环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都可以在平台上直接看到。对提升我们承办部门办理信访件的规范性和程序性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一名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

“我们现在已经做到了所有承办部门都能基本掌握子平台操作规则,下一步将力争将子平台操作熟练度和覆盖面提升到100%,做到人人都是平台操作小能手。”信访室主任说。

“我们要充分利用信访处置子平台的导向作用,将这个平台用好、用活、用顺手,在信访件处置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上做更严格的要求,深刻的将平台程序入脑入心,不仅让程序和规范成为办案常态,更要让平台操作成为常态。”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要求。(周红亮 李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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