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15 18:05:19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回头看”进驻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红就巡察“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当面沟通,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星海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剑扬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本次动员会议。
李星海从巡察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检察院开展巡察“回头看”,体现了市委对市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通过政治巡察持续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巡察“回头看”发挥反腐利剑的作用,更好检视市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此次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实事求是原则和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工作始终。
张剑扬从三个方面对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与市委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二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检察院党组要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要严守工作纪律,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巡察组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李晓红表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各工作组、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决不弄虚作假,决不敷衍拖延,确保巡察工作正常开展。二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全院干警,特别是院党组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职尽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巡察,全力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三要坚持立行立改,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学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市委第一巡察组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至4月9日,巡察期间开设专门值班电话:13668771524,受理电话时间为08::00——18:00,专门邮政信箱:昆明市第A339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市检察院一楼大厅和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了意见建议箱。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期间,还开设了“昆明巡察反映问题直通车”,欢迎广大党员群众扫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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