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织负责联系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于: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03-15 10:47:12

编辑:赵艳

2021年3月3日上午,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负责联系单位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联席会议,8家联系单位和7家民主党派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及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参会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就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压实责任。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求负责联系单位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史”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实际,认真筹划安排、用好用活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防止走过场,切实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真功夫、下实功夫;要进一步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情怀,切实在为民服务中坚守初心、在履职尽责中肩负使命,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是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压实责任,从严从细推进落实,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视,做起来忽视;“一把手”要落实好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发挥好“头雁”作用,时时表率、处处示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氛围;纪检机构要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真正把纪检工作的重心从抓“事后处置”转变为抓“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上,立足抓小抓早、治病救人,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三是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求负责联系单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违规报销等问题发生;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铺张浪费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良好作风带动和推动良好政风;要求各联系单位站在“严管就是厚爱”的角度,切实加强对所属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尤其要重视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常教育、常提醒、常扯袖,倡导良好家教家风,坚决纠正“只用不管、重用轻管,只用不教、重用轻教”的现象。

四是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要求市委社会工委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补短板、打基础、管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相关要求、时间节点,紧盯问题一项一项抓落实。已完成巡察整改工作的7家单位不能有“过关”思想,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到全面整改、长期整改、彻底整改,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结合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同时,要求8家联系单位和7家民主党派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注重挖掘工作亮点、打造特色品牌。结合自身特点和职能作用发挥,善于总结和挖掘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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