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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贪欲就忘了自己是谁——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在石林彝乡引热议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1-02-25 10:48:04

编辑:石林—赵芬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每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石林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反响强烈,大家表示,要引以为戒,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

“整个春节假期,家里谈论话题最集中的莫过于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因为家庭成员的9名成人中有6名公职人员,有公务员、教师、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等不同身份,从事的工作各有不同,但就‘喝酒这点儿事’的通报产生的‘震动、震惊、震慑效果却时时围绕着我们,每每谈起工作对家庭的重要性时,‘戒酒成了高频词,饭桌上,当长辈们打趣地问‘喝不喝酒时,‘不敢喝、不能喝、不想喝的声音响成一片.......”石林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艾丽霞表示。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最起码的本分,法律规定喝酒不能开车就不要喝、不要开,特别是你们这些当了公务员的、入了党的,言行举止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勿以恶小而为之,酒驾、赌博这些糊涂事不许在我家出现。”石林县塑料厂79岁退休老党员赵盛强这样教育子女,并在春节期间坚持把“清风云南”每一期《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转发给3个子女,这无疑成为一份“特殊的年礼”。

“连日来,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速度之快,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分析被通报者背后的原因无非两点:一是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大过节的,交警、公安肯定也要休息,哪有闲工夫管赌博酒驾这档子事;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完全没有起到带头遵纪守法的作用,普通公民不能做的,党员、公职人员更不能做。正所谓,心存侥幸、必有不幸,这次的通报无疑给更多的人敲响了警钟!”石林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李剑表示。

石林县司法局社矫科科长张军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省纪委省监委的通报让很多人大为震惊,我们管理的社矫对象,有很多就是酒驾被判缓刑的,非常不值得,现在因为酒驾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公职人员被判缓刑的都很多,不但影响自己,也影响单位,还会影响自己的孩子以后升学就业,希望这些通报能给更多的人以警示。”

“党员、公职人员不是普通公民,党员、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社会的风向标,普通公民不能做的,党员、公职人员更不能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子华表示,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以身作则,筑牢思想观,坚决做到独善其身的同时,努力为身边群众树立榜样,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从2月8日上午7:05起,连续11天同一时段的通报, 这体现的是云南纪检监察机关‘打破常规,贯通融合,常警常慑,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最新举措的新探索、新实践。这也充分说明,只有监督常新,质效才会常升!”石林县长湖镇纪委书记杨加林说道。

“党员干部要做带头遵纪守法的模范。一是要为全党树形象。党章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每个党员都是‘三个代表’的践行者,是遵守法度、干事创业行在前、干在前的示范者,同时也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自己都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还有什么资格去要求普通群众遵守呢?二是形成遵纪守法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举手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那一刻起,每个党员都不再是普通群众,也就不能以平常心来管束自己,而是要时刻以严明的纪律和要求约束言行,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的维护纪法的威严。”石林县纪委县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林级深有体会。

“珍惜工作,爱惜羽毛,守好党的六项纪律,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就在放假前夕,从媒体、会议、同事交流等渠道都还在强调着,赌博、酒驾等行为会被全省通报,当时我就有执纪越往后越严的感觉。没想到,年还没过半,各种通报发出来了。哎,真是忍住不感慨‘有些人,抱着头教都教不会啊’,说到底还是思想滑坡了,忘记了自己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忘了公职人员需带头表率的义务。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干部雷蕴说。

“短短11天,省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了11期52个问题,每期通报发出第一时间,家里总有人争相大声念出来,为的是看看有没有熟悉的人、同行业的人被通报,以及执纪执法部门的态度,每期通报学习完,大家都对省纪委监委‘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狠招’纷纷点赞,这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我感觉特别有底气,也特别有信心。”石林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者云珍感慨道,“我相信,通过‘全民预防、全民斗争’,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通过不懈努力,我们终将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酒之一字害人害己,多少人因饮酒过度,身体损伤过大,年纪轻轻就白发人送黑发人;多少人因酒误事,耽误了大好前程;多少人又因酒驾害人害己,致使家破人亡……前车之鉴,都是血淋淋的教训。违纪违法从来没有‘留白’,侥幸的后面只剩悔恨两字。本该为人师表的老师,本该干事创业的公职人员,本该大展宏图之志的职员,只因放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只因忘记了自己身份,只因把自己的行为凌驾法律之上,大好前途因几口黄汤变成满纸荒唐。噫吁嚱!牢记纪存心,德配位,行在轨!”石林县委组织部干部杨劲松感慨。(石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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